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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都区精神病防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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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都区精神病防治院食堂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城市盐都区精神病防治院食堂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万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须是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餐饮企业、餐饮管理公司;(4)投标人在以往的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三、获取招标文件1、请申请人于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须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格式附后)、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及身份证到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8005108385)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 11 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七、其他补充事宜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精神病防治院

联 系 人: 胡怀奎

联系电话: 15358255102

2.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8005108337

特别提醒: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投标人“健康码”、行程码必须为绿码,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所有参加投标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报告,如有疫情防控新要求,按盐城市最新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