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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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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本部食堂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编号:A360000534Z22090019)公开招标的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各个投标人:

现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本部食堂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编号:A360000534Z22090019)公开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第三章:评标办法

1、 价格:

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评标价格/某投标人评标价格)×30

现变更为:

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评标价格/某投标人评标价格)×40

2、 综合实力:

1.经营场所,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 (1)铺面、办公场所和库房面积(不包含冷库房):面积20平及以下不得分,大于20平小于100平得1分,大于等于100平小于200平得2分,大于等于200平小于300平得3分,大于等于300平小于400平得4分,大于等于400平得5分,满分5分; (2)冷库房合计面积:面积20平及以下不得分,大于20平小于200平得1分,大于等于200平小于400平得2分,大于等于400平得3分,满分3分。

2.人员数量:3人及以下不得分,大于3人小于8人得1分,大于等于8人小于15人得1.5分,大于等于15人得2分,满分2分。

3.配送车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有(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资料)或租赁(租赁协议及车辆行驶证等证明资料)送货车辆数量、种类进行评定。(1)冷藏车数量:每辆1分,满分2分。 (2)非冷藏车数量:每辆0.5分,满分1分。

4.根据企业(产品品牌)知名度、市场美誉度、设备、品牌授权情况,业务经营情况、从事类似产品服务年限、企业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等),取得的资质认证,以及获奖情况等方面综合考虑,优良得9~12分,较好5~8分,一般得0~4分。

现更正为:

1.经营场所,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 (1)铺面、办公场所和库房面积(不包含冷库房):面积20平及以下不得分,大于20平小于100平得1分,大于等于100平小于200平得2分,大于等于200平小于300平得3分,大于等于300平小于400平得4分,大于等于400平得5分,满分5分; (2)冷库房合计面积:面积20平及以下不得分,大于20平小于200平得1分,大于等于200平小于400平得2分,大于等于400平得3分,满分3分。

2.人员数量:3人及以下不得分,大于3人小于8人得1分,大于等于8人小于15人得2分,大于等于15人得3分,满分3分。

3.配送车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有(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资料)或租赁(租赁协议及车辆行驶证等证明资料)送货车辆数量、种类进行评定。(1)冷藏车数量:每辆1分,满分2分。 (2)非冷藏车数量:每辆0.5分,满分2分。

3、 业绩:

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不超过5份综合类食材配送业绩,超过5份的部分不得分。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300人以上(含)用餐规模或年度60万元(含)以上的综合类食材配送业绩,每提供1份合格案例的,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食材配送业绩不超过5份,超过5份的部分不得分。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300人以上(含)用餐规模或年度200万元(含)以上的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配送业绩。每提供1份合格案例的,得2分;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年度100万元(含)-200万元(不含)内的肉类食材配送业绩,每提供1份合格案例的,得1分;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年度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内的肉类食材配送业绩,每提供1份合格案例的,得0.5分。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首页、大签页、主要内容页等的复印件,但本项评分均以现场查验的原件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价/无金额合同或无食材明细的总价合同,则还应同步提供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及订单,订单应能清晰显示食材的种类及金额。投标人须携带原件到达评标现场,不带原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现更正为:

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不超过5份综合类食材配送业绩,超过5份的部分不得分。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100人以上(含)用餐规模或年度60万元(含)以上的综合类食材配送业绩,每提供1份合格案例的,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首页、大签页、主要内容页等的复印件,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价/无金额合同或无食材明细的总价合同,则还应同步提供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及订单,订单应能清晰显示食材的种类及金额。


此变更公告内容(共计3页)作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本部食堂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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