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保障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799-00074
二、项目名称: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保障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保障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锦州望家欢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三屯工业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1,2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保障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服务类
名称: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保障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米、面、油、肉、果蔬、蛋、调料等
服务要求: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价格、期限等要求 1、供货食材种类为:米、面、油、肉、果蔬、蛋、调料等,保证食材新鲜达到国标一级质量。 2、数量保证。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规定的数量要求来采购,供应商保证配送品种和数量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检斤验质为准,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甲、乙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送货清单采购人两份供应商一份,作为送、收货及结账的凭证。 3、质量保证。 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执行,其中肉类冻品类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符合国标,确保每日新鲜,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蔬菜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障新鲜,不腐烂变质,应保持较好的色泽,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水产品必须符合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确保新鲜无异味,调味类具有“QS quot;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家禽类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养殖基地有效证件,色泽正常,无异味,酱腌菜类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符合《食品安全法》 要求。 预包装食材应由正规厂家生产,明确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不得供应接近保质期三分之一的商品,保证干燥、无水份:外形完美、整齐、无碎渣;色泽正常、香味纯正; 无虫蛀、霉变现象。 食材运抵后,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送食材清单对食材的数量、质量进行点验:如发现所送食材数量、质量不符,采购人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协商解决,供应商要及时重新核定、检验或调换,限当日10时前进行品种调换、补充数量、更新不符合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食材,并承担-切更换费用。 4、价格确认:一是所供货款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二是供应商所送食材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桃园批发市场每日公布价格为准。所送食材在保证质量等级的前提下,由食堂管理人员与供应商每2两周在批发市场询价1次,确定所送食材的批发价格。果蔬类食材在批发价的基础上上浮13% (税费及服务费)作为供货价格;肉、蛋、米、面、油、调料类食材在批发价基础上上浮9%(税费及服务费)作为供货价格;同等级食材不得高于桃园批发市场公布价格,肉、蛋、调料等食材不得高于桃园及单洞市场批发价格,三是如果受到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条件下,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5、对当地应季时令海鲜类产品和对外接待的工作餐食材有自主采购权,不受供应商限制。 6、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价格、期限等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执行,其中肉类冻品类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符合国标,确保每日新鲜,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蔬菜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障新鲜,不腐烂变质,应保持较好的色泽,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水产品必须符合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确保新鲜无异味,调味类具有“QS quot;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家禽类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养殖基地有效证件,色泽正常,无异味,酱腌菜类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符合《食品安全法》 要求。预包装食材应由正规厂家生产,明确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不得供应接近保质期三分之一的商品,保证干燥、无水份:外形完美、整齐、无碎渣;色泽正常、香味纯正; 无虫蛀、霉变现象。食材运抵后,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送食材清单对食材的数量、质量进行点验:如发现所送食材数量、质量不符,采购人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协商解决,供应商要及时重新核定、检验或调换,限当日10时前进行品种调换、补充数量、更新不符合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食材,并承担-切更换费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帅、石艳、宋艳萍、白丽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保障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5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锦州滨海新区
联系方式:0416-3588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方式:0416-3585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
电 话:0416-358538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食材配送.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保障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锦州望家欢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_0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