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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月湖初级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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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月湖初级中学食堂托管及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台州市月湖初级中学食堂托管及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浙江添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州市月湖初级中学(筹)委托,现就台州市月湖初级中学食堂托管及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ytz-2022-033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1

台州市月湖初级中学食堂托管及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中标人负责劳务输出及服务(包括食堂日常管理、食品制作、各项服务、保洁等),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师生日常就餐、加班增餐等餐饮保障工作。

1

30万元/年

本项目服务期限共2年,采用一年一签方式,第一年服务期到期后,采购人根据年度服务考核结果,有权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不良记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二)获取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江滨路667号301室

(三)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没有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8日 14:00:00

七、投标地点:台州市月湖学校三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2年11月8日 14:00:00

九、开标地点:台州市月湖学校三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10000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网银/电汇/银行转帐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须在2022年11月7日17:00前从投标人账户转入浙江添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并在2022年11月7日17:00前完成汇款确认,汇款用途请标注“月湖初级中学食堂托管及劳务外包服务”文字。

账户名称:浙江添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椒江海门小微专营支行

银行账号:33011190201000001513

1、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入账时间为准,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保证金将作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处理。

2、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无须提供收据。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登记表(公告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特定资格条件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告附件);

5、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不良记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公告附件)。

十二、其他事项

因疫情防控需要,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进入开标现场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绿码)”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登记情况。开标厅人员座位隔空就座,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五以上。请各投标人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同一环节(包括招标过程、中标结果等)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招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招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书面质疑受理:

联系人:范子云 联系电话:0576-81768857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江滨路667号301室

十四、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添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伍定强

联系电话:13750670723传真:0576-81768857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江滨路667号301室

(二)采购人:台州市月湖初级中学(筹)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918534411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滨富东路5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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