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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大麦沽村民委员会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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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板桥镇大麦沽村村内老年日照用餐中心项目

招标详情

宁河区板桥镇大麦沽村村内老年日照用餐中心项目

发布时间:2022-11-04 15:06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大麦沽村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大麦沽村村民委员会 企业性质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大麦沽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婉莹
项目周期 12月
招标类别 服务类 农用项目
资金性质 集体 资金来源 其他 补贴款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宁河区板桥镇大麦沽村村内老年日照用餐中心项目
挂牌价格 120000.00元(总价)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投标方条件 面向宁河区内具备养老服务、家政服务能力的公司。 (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结算费用时提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票据,税费由中标方承担。
其他描述 大麦沽村老年日间照料用餐中心运营(具体内容以发包方提供的合同为准)。 大麦沽村老年日间照料用餐中心承包方需要负责以下事项: 1、日照中心承包方负责每月工作日用餐:每天午餐及晚餐。 2、如遇老年人无法到日照中心用餐,承包方工作人员负责送餐入户。 3、日照中心承包方提供用餐服务的每餐标准:每餐每道菜内肉类(包含猪、鸡、牛、羊)每人定额不少于75g;鱼类:要求种类尽量丰富且每周不重复,鲅鱼每餐每人1条,带鱼每餐每人不少于150g;蛋类:每人每餐每菜不少于70g;主食:要求供应量需要用餐人员吃饱。运营期间每周需提前三天拟好食谱送至村委会审核。若村委会对食谱存在意见,需及时修改直至审核通过。 4、日间照料中心承包方低偿服务收费取得的收入,除食品类原材料采购支出外,原则上在上述文件要求的支出范围内使用。 5、日间照料中心承包方获取的财政建设补贴,应用于完善中心设施建设,不得做其他用途。 6、日间照料中心承包方要建立专账,明确记载各项收支情况;村委会有权每月对账目进行审核并公示。 7、日照中心承包方每月制定4次适合老人的活动:如心里讲座、健康讲座、幸福观影、爱心理发、免费体检等,需每月向村委会提供活动记录、活动佐证。 8、日照中心承包方为老人打造干净舒适的环境,建造无公害“幸福菜园”。 9、承包方经营老年日照用餐中心期间产生的一切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网费以及后期工程产生的费用等均由承包方负责。 10、村委会每月对日照中心服务情况进行督查评判,承包方及其工作人员负责但不限于日照中心内装修、装饰、各种设施的维护,使用期间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进行维修。合同到期后,承包方若将设施损坏或丢失,需按照原价赔偿。合同终止后老年日照用餐中心内物品全部归村委会所有。 11、村委会按月支付承包费用,每月10日前支付承包费用。如因疫情等原因暂停营业期间村委会不支付承包费,承包方可与村委会协商延期,承包费的给付以实际运营时间为准。用餐人员每月1日前缴纳餐费150元/人/月,由承包方自行收取。 12、如遇老人在日照中心出现意外,承包方及日照中心工作人员有义务辅助老人及时就医,并第一时间联系其家属,告知村委会。村委会不负责其他事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村内66周岁以上人员可享受日照中心就餐服务(村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年龄限制进行调整),承包方需要保证就餐人员的用餐权利,低于8人用餐时,村委会与承包方终止合同。低于15人就餐,可适当放宽就餐年龄,需以村委会要求为准。(60周岁及以上即为老年人) 14、每餐餐食以老年人容易消化的菜品为主,芹菜、葱头等不容易咀嚼类蔬菜必须先焯水,再进行下一步烹饪,村委会对老年日间照料用餐中心不定期巡查督查,发现问题承包方必须立即整改。承包期间,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上级相关单位要求整改,承包方需自行承担整改费用。若承包方停止配餐服务,需与村委会进行协调征得村委会同意,若时间超过7天,自整改结束后承包期限向后顺延,直至服务期满12个月。 15、承包方负责督促日照中心工作人员每天打扫干净日照中心活动室、棋牌室、厨房、餐厅、小院、菜园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且所有食材必须保证新鲜干净。如出现因就餐引起的食物中毒及其他疾病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16、以上未注明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村委会所有。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1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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