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000-56791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佰成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05号
中标(成交)金额:8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C230102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食品销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餐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调味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包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业机械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鲜蛋零售,鲜蛋批发,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粮食收购,农副产品销售,畜禽收购,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农作物栽培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要求: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或由子公司提供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 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 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项目合同期为三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注:(1)满足后续年度预算并且续签的合同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年度实际预算金额时实施;(2)当期年度服务期结束并且在乙方按合同要求正常履约的情况下,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服务标准: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或由子公司提供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 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 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九忱、梁焱、崔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1,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
联系方式:024-89216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024-23416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回繁宇
电 话:024-23416469
十、附件
采购文件:辽宁省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磋商文件.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