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2022年度职工福利体检服务项目(三次)(招标编号:金喀内招字[2022]XJJZKN-011 ),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采购代理机构为【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本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2022年度职工福利体检服务项目(三次),采购预算金额为243000.00元(其中包括:已婚女性、未婚女性、男性,费用预算:不超过1000元/每人)。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区域 | 采购估算金额(元) |
1 | 员工体检 | 6个地区(喀什、巴楚、麦盖提、莎车、泽普、叶城) | 243000.00元(其中包括:已婚女性、未婚女性、男性,费用预算:不超过1000元/每人)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243000.00元(其中包括:已婚女性、未婚女性、男性,费用预算:不超过1000元/每人) |
1.2本项目中标单位数量为1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含税总价限价,最高投标含税总价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条款,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 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企业社保缴税记录证明(加盖公章);
2.1.6. 供应商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1.7.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体检类业绩不得少于1项(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网站更新后的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供应商须提供以上3项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控股管理关系和股权关系情况,并承诺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须提供在“天眼查”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基础版)。以往参与采购人工程项目评价较差的企业建议不予入围。
2.2.5供应商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供应商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获取磋商文件
3.1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于【 2022 年 11月 11 日至 2022 年 11月 17 日,北京时间上午10 时 00 分至 14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9 时 00 分】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3.2 (1)线下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前来领取文件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前来领取文件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被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资料需复印件两套,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2)线上领取磋商文件的:请按下述地址汇款:单位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行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银行帐号:107601654453;行号:104881005062;联系电话:0991-4508736;汇款单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用途,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604294173@qq.com,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汇款(含手续费)后将尽快将磋商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贵单位。
3.3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
3.4 领取文件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经开区深喀大道八号深圳城3号楼5-4-2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1月 24日 11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经开区深喀大道八号深圳城3号楼5-4-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磋商文件指定地点,投标人须为响应文件预留出足够的邮寄时间,逾期不接收,因邮寄或快递的原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经开区深喀大道八号深圳城3号楼5-4-2】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
免责声明: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
联系人姓名:赵玉琴
电话:15199300388
监督部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
联系人姓名:芦泊湖
电 话:13565371668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经开区深喀大道八号深圳城3号楼5-4-2
邮 编:844000
电 话:0998-2871600
项目联系人:金枭宇、李积娟、牛晓娟、肖甜甜、施霞
电子邮件:604294173@qq.com
电话:15299055508、0998-2871600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1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