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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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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采购文件

招标详情

RHZH2022-N-C-027的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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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项目名称: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采购编号:RHZH2022-N-C-02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苏州市政府采购
二、磋商须知一、磋商公告目录2022年10月采购类别:服务类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磋商公告五、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四、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三、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项目概况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询价项目名称: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编号:RHZH2022-N-C-027
序号 科目名称 分项内容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序号 科目名称 分项内容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人力经费 人 6人 项目负责人1名,助理1名,厨师1名,服务员3名 2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活动经费 场 338场 详见活动清单 3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日照运营管理系统 套 1套 会员卡/读卡器/服务器 4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水电气费等 项 1项 此费用由甲方承担 5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清洁费及耗材 项 1项 含物业费(垃圾清理)、油烟清洗、日常耗材等费用 6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油烟机清洗 项 4项 每季度清洗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 7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电信、网络费 项 1项 日常电信费、网络费等 8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书报费 项 1项 订阅老年相关报刊杂志 9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设备维护费 项 1项 包含设施设备,全年维修超出(24000)由甲方承担,以维修发票金额为界定。 10 办公/管理费/税费 项 1项 日常办公经费、管理费、税费等 11 运营补贴(50000元) 项 1项 按实际考核结果结算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实际开始服务时间为准,服务周期共12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申领CA证书:详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3.1供应商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3.方式:2.地点: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自行获取;1.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4日;三、获取采购文件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3.7技术咨询:3.6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文采购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3.5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加密并上传。3.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采购文件页面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免费。(4)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3064437102。(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3914088964;客服QQ:2026988069、895706745、864274166;(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时间:2022年11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按当地政府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话:0512-67363792联系人:王燕地址:苏州高新区华山路158号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12-68083666*6405、6408联系人:王嵘、刘国臣地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3号三楼(西门A区)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位于马涧路208号杨木桥新苑11幢,建筑面积2304.39平方米,内设健身康复室、综合阅览区、书画区、聊天区、休息室、老少同乐园、韵律房、幸福驿站、助餐厅、手工烘培室、心里咨询室等功能室,主要为马涧地区户籍老人提供膳食供应、健康管理、个人照顾、保健康复、精神慰藉、娱乐活动、便民服务等功能。1、基本情况(一)采购内容一、采购需求二、磋商须知2022年10月28日
提供助餐服务、日间生活照料、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精神)慰藉、法律咨询等基本服务项目和拓展开展助浴、健康护理等低偿收费服务项目,并进行中心内部服务、管理等内容。3、服务内容进驻签约服务老人数量在项目终期达250人次,助餐签约达到120人;2.2服务对象数量预测2.1为周边社区范围内所有具有枫桥户籍,年龄满60周岁、生活能基本自理、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的老人提供日托服务,重点服务高龄、空巢、独居、轻度失智失能,白天需要有人照料的老年人。2、服务对象及数量预测
3.1.1助餐对象分餐、送餐应及时,饮食应保温、保鲜、密闭、防止细菌滋生,提供符合保温、保鲜要求的设备及运输工具,保证及时、准确、安全地将餐饮送达。送餐时要注意核对老年人的姓名、菜品及数量,确定无误后签收,服务时礼貌、周到、细致。送餐上门服务实行有偿服务,可另收1元送餐费。应在醒目处公示助餐服务时间、服务须知等,保持内外环境及餐桌整洁,餐具须每餐消毒一次。给予老年人充分的用餐时间,服务过程细致、周到、亲切;注意观察老年人用餐安全,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提供助餐服务应根据营养、卫生的要求、老年人需求、地域特点、民族、宗教习惯制定菜谱,为老年人提供营养丰富、全面合理的均衡饮食,做到荤素搭配、干稀搭配、粗细搭配合理,每周有食谱。提供午间助餐服务,服务期间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并征得采购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可提供早餐、晚餐等助餐服务。助餐服务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行业标准。如转介供餐,则供餐第三方应具有相关的资质。助餐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3.1助餐服务
每餐8元,每餐不少于一大荤、两素菜、一份汤、一份饭;超出标准部分老人可以根据需要另外自行支付购买。3.1.3餐费标准3.1.2.2送餐:行动不便,无法到中心就餐的残疾、高龄、政府援助对象等老人,可提供上门送餐服务,每餐增收送餐费1元;3.1.2.1堂食:生活能自理的老人自行至日间照料中心集中就餐;实行分餐制。3.1.2助餐方式居住在附近具有枫桥街道户籍,60周岁以上有助餐需求的老人。
3.1.5结算方式以上价格可根据街道要求进行调整。以上需送餐的老人增收送餐费1元/份。3.1.4.3特惠价:3元,低保家庭中的老人、享受低保边缘待遇的老人、困难职工(工会认定)家庭中的老人、“居家养老政府援助对象”中的困难老人;3.1.4.2优惠价:5元,80周岁以上日常生活需要照顾的老人;3.1.4.1基本价:8元,60-80周岁(不含)日常生活需要照顾的老人;3.1.4收费标准
3.2.1助浴前应进行健康评估和安全提示,并做好相关安全措施。在中心助浴间帮助有需求的老人进行洗浴。3.2助浴服务从中心送餐至老年人家庭的运输车辆、餐盒由采购单位提供,其它工具由成交单位自行解决。车辆保养维修及保险等由成交单位自行解决。3.1.6送餐工具成交单位统一给需助餐人员办理就餐卡,由需助餐人员个人缴费充值刷卡就餐。成交单位按采购单位核定的人员给予优惠价,差额由采购单位统一补贴,每月汇总用餐明细,经核对后双方签字,每季度结算一次差额补贴。
为进驻日间照料中心的签约老人提供看护、休息等服务,并建立一人一档的健康档案。3.3生活照料3.2.5助浴实行低偿收费。投标方需根据自己的情况分进中心助浴和上门助浴每次服务费进行报价。3.2.4做好助浴间的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3.2.3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状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内通风。3.2.2助浴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如遇老年人身体不适,协助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助浴过程中需有家属在场全程陪同下开展。
3.4.2提供量血压、测血糖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依托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开展慢性病管理、常见病护理、养生保健、用药指导等医疗护理的知识介绍讲座等。3.4.1依托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服务,也可引入社会化专业机构,提供健康服务支持。3.4健康护理3.3.3中心建立卫生消毒制度,餐具和茶饮严格消毒;对老年人使用的桌椅、手工用品、康复用具、运动器材等定期消毒;3.3.2每工作日清洁中心卫生,桌面、门窗、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灰;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活动场所定期消毒;每周大扫除一次;3.3.1适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外空气流通,无异味;
3.5.1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类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内容包括组织书法、绘画、棋牌、唱歌、戏曲、趣味活动、益智游戏、阅览、品茶、看电视以及健身运动等。定期组织志愿者为老人们带去各种各样的娱乐活动。3.5文体娱乐3.4.6在政策允许情况下设立护理站,配备医护人员,重点服务失智失能老人,提供日间托养收费服务(收费标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采购方同意后实施)。3.4.5建立医疗应急机制,与附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制度,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与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及时予以救助。3.4.4定期组织人员举办健康知识培训,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提供疾病预防、伤害预防、自救及自我保健等健康指导。3.4.3开展营养指导、康复指导、健康宣教等医疗护理知识讲座。
3.6.2心理慰藉主要以陪同聊天、情绪安抚等形式开展。陪同聊天以老年人感兴趣的话题为切入点,多倾听,引导老年人倾诉,与老年人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帮助消除不良情绪反应及孤独,满足老人情感慰藉和心灵交流需求。3.6.1及时掌握签约服务老年人的心理变化,满足老年人心理需要,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3.6心理(精神)慰藉3.5.4活动场所宜由专人定期打扫清理,确保干净整洁。3.5.3所有活动遵守安全、自愿原则,满足老年人身体和精神健康的条件和需求。3.5.2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明确活动设施场所的开放时段、注意事项、服务保障措施,在不同时段安排适宜的活动方式,确保不影响老年人正常休息和身体健康。
上述服务中未提及收费的一般都为免费项目;在服务过程中所有涉及调整或新增收费的项目都需得到街道同意后方可实施。3.8做好日间照料中心的日常清洁卫生;内部设施、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安全工作(但不含老人人身、财产保管责任)。3.7可根据自身条件拓展开展助洁、助医、助行、代办、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3.6.5要有危机处理的意识,制定相应的危机处理预案和程序。必要时可提供相关信息寻求专业支持,或转介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3.6.4心理慰藉服务的人员主要由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医护人员担任,也可由经验丰富的养老护理员担任。3.6.3心理慰藉服务应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权。
1、总体要求:(二)服务经营要求5、活动清单:运营清单:
序号 科目名称 分项内容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序号 科目名称 分项内容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人力经费 人 6人 项目负责人1名,助理1名,厨师1名,服务员3名 2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活动经费 场 338场 详见活动清单 3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日照运营管理系统 套 1套 软件免费,会员卡/读卡器/服务器 4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水电气费等 项 1项 此费用由甲方承担 5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清洁费及耗材 项 1项 含物业费(垃圾清理)、油烟清洗、日常耗材等费用 6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油烟机清洗 项 4项 每季度清洗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 7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电信、网络费 项 1项 日常电信费、网络费等 8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书报费 项 1项 订阅老年相关报刊杂志 9 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设备维护费 项 1项 包含设施设备,全年维修超出(24000)由甲方承担,以维修发票金额为界定。 10 办公/管理费/税费 项 1项 日常办公经费、管理费、税费等 11 运营补贴(50000元) 项 1项 按实际考核结果结算 活动明细 场次 备注 每月主题活动(节日娱乐类) 10 单次50人*全年10次,单次不少于1小时经费主要为:物资/专家费/宣传 集体生日会 10 至少每季度一次。 专题讲座(知识文化、健康类) 8 单次50人*全年8次,单次不少于40分钟经费主要为:物资/专家费/宣传 兴趣小组(培育及活动) 50 3个小组---每组最低人数不少于5人经费主要为:培育费、活动耗材费、辅导费等 志愿者团队(培育及活动) 10 4个小组---人员总数不少于30人经费主要为:物资/宣传 健康管理 12 量血压、测血糖、建立健康档案、康复理疗训练、做健康操等。每月按1次开展,每次不少于30人。经费主要为:物资,如血糖试纸、器械耗材等,康复师专家费 助乐活动 220 棋牌、阅读、晨练、文体等活动。平均每天不少于50人次经费主要为:物资,如棋牌损坏丢失购置等 心理辅导 12 集中辅导、心理讲座及个案服务。经费主要为:物资/专家费 便民服务 6 6次/年,50人/次,不低于2小时/次。服务内容为:理发、修理小家电、测血糖、量血压、健康咨询、法律咨询等。经费主要为:物资/宣传
2.1尊老敬老,尊重人格、民族、宗教信仰和个人习惯,保护个人隐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日间照料照料中心人员行为规范应符合下列要求:1.4工勤人员应持有所从事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餐饮人员应持有健康证。1.3养老护理员应持有职业培训证书或等级鉴定证书;1.2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资质,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证书;1.1日间照料中心应建立工作人员公示制度;
3.1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持证人员达到80%以上(社工证、护士证、护理员证等),其中30%持证社工,10%持中高级职称,确保养老服务项目的正常实施;3、具体要求:2.5语言文明、清晰。2.4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佩戴饰品符合行业要求;2.3着装规范,服装整洁,佩戴胸卡上岗;2.2遵纪守法,礼貌、热情、亲切、友好;
3.7实行服务质量评价制度。3.6配备专业社工、健康管理师等配合中心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健康养生相关的特色活动,为其他日间照料中心提供先进的管理经验,服务理念,发挥专业社会组织引领示范作用。3.5管理并监督中心人员的日常服务,定期召开内部管理会议,配合政府部门协调社区资源开展服务,定期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3.4负责添置服务内容需要的小设备;负责电梯的日常维保,及时与具有资质的专业电梯维保单位签订合同。3.3制定合理的薪资标准,自负公司或组织内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的薪资(含一切福利待遇、保险等);3.2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建有服务网络、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记录和服务质量控制制度、服务安全和风险规避制度,有员工培训、考勤和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做到管理正规化、服务规范化、考核标准化;
3.8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天8:30至17:30为中心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服务流量达到合同要求、服务对象满意度(家属/监护人满意度)达到90%以上、服务时间准确率达到达到90%以上、服务项目完成率达到达到90%以上、有效投诉结案率达到90%以上。3.7.4根据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建议,及时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3.7.3评价方法为意见征询(上门、电话、信件、网络)、实地察看、检查考核、服务信息和档案查询等。3.7.2评价指标包含服务流量、服务对象满意度、家属/监护人满意度、服务时间准确率、服务项目完成率、有效投诉结案率。3.7.1评价主体为自我评价、服务对象评价、街道办事处评价和区民政、老龄部门委托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评价。
4.1采购单位每季度(或3个月)对成交单位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由采购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核情况与运营经费拨付相挂钩。服务周期末采购单位根据区民政局组织的第三方考核结果酌情给予运营补贴。服务人数超过合同规定人数、且考核达到优秀,补贴运营费5万,(按12个月计算,并按超额完成的月份进行补贴)。4、考核办法:按《苏州高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和居家上门服务考核办法》执行。具体内容:3.12结合实际情况,在护理、助浴、心理服务等方面结合护理站、助浴间、心理室、露天阳台等,打造1项特色养老服务品牌。3.11服务期末,日间照料中心签约服务老人至少达到250人。3.10根据自身实际可在中心开设康复护理站,为轻度失智失能等需要护理的老年人提供日间护理服务。3.9中心每天活动(或服务)丰富,每周设定公示“课表”,每月开展至少一次大型主题活动。活动、课程和服务符合老年人需求,参与度高。
3、磋商响应声明2、报价一览表(第一次报价)1、磋商响应报价书(一)响应文件的组成二、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4.2成交单位每月底需向采购单位书面汇报服务开展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
1)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及税收凭据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5、磋商供应商情况表4、法人授权委托书
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及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如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对应证明资料);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7、《服务要求偏离表》;(6)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5)企业营业执照;(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13、采购要求、评分标准及格式附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响应单位认为应提交的资料。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1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10、磋商供应商获得的证书、证明、文件等其他资料:9、服务方案;8、《商务条款偏离表》;
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3、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文件四套,其中正本一套,副本三套,以中文为准,装订成册并由供应商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2、响应单位需携带加密文件的CA证书,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解密;请响应单位预留足够的解密时间。1、响应单位需要通过CA证书,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二)电子化磋商要求:注:响应单位须按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所提交资料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磋商小组对响应单位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评判。
5、响应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为采购单位提供的服务人员如遇到工资纠纷问题由响应单位自行解决。4、响应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响应单位必须承诺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响应总报价应包括人工成本(含社保费用、高温费、加班费用)、餐费、耗材、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医疗费、安全费、卫生费、福利费、教育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劳保用品费、培训费、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响应单位应认真检查磋商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1、磋商文件的组成,包括本文件及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书面补充通知,本磋商采购文件涉及资料的知识产权属于采购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响应)期间及实施期间的有关文档资料,由采购单位保存和使用,其知识产权属于采购方所有,双方均不得透露给第三方。三、报价说明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身份证明原件及CA证书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身份证明原件、CA证书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四、磋商程序6、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由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9、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8、通过磋商资格审查和响应文件审查(即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方可进入后续磋商程序(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核对响应文件一次报价,一次报价不得超采购预算,否则不得进入后续磋商程序。7、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16、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15、由磋商小组编写书面评审报告,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授权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3、磋商结束后,代理机构统一向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空白的二次报价单和空白信封,各响应供应商应独立填写二次报价单并装入空白信封,直接将装有二次报价单的空白信封递交至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在收齐所有响应供应商的空白信封后,统一从空白信封中取出二次报价单并宣读报价。(在与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递交二次报价表,如未按上述时间递交二次报价表的供应商,将作为自动放弃此次磋商)。12、最终报价及承诺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且最终报价超采购预算者无成交资格。11、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进行书面承诺及澄清,填写最终报价(未填写单价的,合同单价按最后报价比第一次报价同比例下(上)浮),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小组就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做出的书面承诺及澄清进行实质性响应评审。
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服务费交纳账户: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支付,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7500元。2、本项目履约验收按以下标准实施:根据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进行验收。1、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五、综合说明
(4)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3)一次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响应无效;4、磋商说明:账号:89050154740002264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采购活动:5、项目的终止(6)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失败。(5)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截止时间(2)在特殊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当日起6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6、响应文件有效期(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组成。8、磋商小组(4)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磋商采购单位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少于三份。(3)在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2)磋商采购单位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通过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发布补充通知。在这种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加密并上传。
(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4)向磋商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磋商工作的行为。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经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6)配合磋商采购单位答复磋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3)对磋商过程和结果,以及磋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2)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1)开始磋商后,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且磋商小组认为在磋商承诺函中无法修正的则有权将其拒绝:10、对磋商响应文件初审(3)在评审期间,磋商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磋商供应商进行联系。(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磋商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9、评审内容的保密
6)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5)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是选择性的;4)磋商供应商拒绝修正错误;3)与磋商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1)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
2)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中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9)其他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8)经磋商小组认定磋商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的;7)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为了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磋商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11、磋商承诺6)磋商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处理,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成交;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
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13、质疑与投诉(2)经磋商小组评审并确定成交单位后,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按磋商采购单位的委托向磋商采购单位推荐成交候选单位。12、成交单位的确认(2)有关澄清的答复采用磋商承诺书的形式,该承诺应有磋商供应商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的提出
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原件。4.6提出质疑的日期。4.5必要的法律依据;4.4事实依据;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质疑函接收单位信息:2)质疑函由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签收手续。1)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2)质疑的受理与答复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如磋商供应商单位在相关法规规定的期限后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采购单位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4电话:0512-68083666-64053.3联系人:王嵘3.2地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西门A入口三楼3.1接收单位: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2.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3)投诉的提起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其他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
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提起投诉的日期。2.5法律依据;2.4事实依据;2.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4.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4.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确定出成交单位后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前,磋商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其响应被接受。15、成交通知书磋商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磋商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磋商供应商。确定为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14、合同授予标准(4)由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进行投诉处理。
(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1)成交单位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处理。17、合同的签订16、参与项目评审的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公告(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电话咨询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未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4)磋商采购单位对未成交单位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3)磋商采购单位及时将成交的结果通知其他磋商供应商。
成交原则:一、评审方法三、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19、未尽事宜18、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A、评定内容还包括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如果某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中有漏项,按非实质响应处理。二、政府采购政策(四)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二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若综合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二次报价)亦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三)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二)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按算术平均法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除价格分外)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一)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1、信用记录的使用规则:评标委员会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信用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B、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每个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的查询,如联合体成员其中一名成员存在失信信息,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信息。
4、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3、查询截止时点: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后,对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本须知第“1”条第二项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的“社会法人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工商失信违法名单”,以及“诚信苏州”网(www.sz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予以查询。本须知第“1”条第一项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栏目予以查询。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
(二)运营管理方案:61分3、磋商总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总报价)×10%×1002、第二步:在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经磋商后最终总评审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第一步: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的,为有效磋商报价。报价超过预算的磋商报价为无效磋商报价。无效磋商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成交。(一)价格基准分:10分三、评分标准
可读性强、便于宣传、与政策方向和街道实际相符,得5分;可读性一般、宣传性一般、与政策方向和街道实际基本相符,得3分;可读性、宣传性较低、与政策方向和街道实际不相符,得1分;没有具体内容的不得分。能够结合本项目制定符合发展规划与目标的服务宗旨和服务理念,且宗旨和理念具有较好的可读性与宣传性的。2、服务宗旨和服务理念:5分科学、合理、符合服务发展需求、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得5分;比较科学合理、基本符合服务发展需求、有一定操作性的,得3分;不科学合理、不符合服务发展需求、操作性较差的,得1分;没有具体内容的不得分。有明确且合理的目标定位,能结合目标定位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对政策要求的服务项目有专门的规划安排,能展现未来养老服务产品提供的丰富性,推动枫桥街道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1、发展规划与目标定位:5分
内容不够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内容较为完整,可行性较高的得2分;单项服务实施方案内容规范完整,可行性高的得3分;包含助餐服务、助浴服务、生活照料、健康护理、文化娱乐、心理(精神)慰藉等6种类型的服务实施方案,对每项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有日间照料中心实施方案,根据完整性、可行性、个性化、专业化、创新与特色、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3、服务实施方案:18分
没有具体内容的不得分。整体监管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整体监管保障制度较为健全,可行性较高的得3分;具备标准化的服务作业监管流程,具备科学完善的保障措施,整体监管保障制度健全可行性高的得5分;4、监管保障方案:5分没有具体内容的不得分。
7、组织架构和人员、资源配备:18分运营期间与采购单位、其他单位及部门的协调配合方案比较,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比较完整,比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比较强,得4分;方案较完整,不够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方案不完整,设置不科学合理,操作性较差,得1分。6、协调配合方案:5分方案完整,制度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较完整,制度不够全面,不够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3分;方案不完整,制度缺失严重,设置不科学合理,操作性较差,得1分;没有具体内容的不得分。有完善的保障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应结合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制定5分。5、应急与安全保障措施:5分
1、磋商供应商与本地医疗机构有合作关系,合作期限包含本项目服务期,与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签订协议的得3分,与其他等级医疗机构签订协议的得1分。本项不叠加,最高得3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公司综合实力:29分(4)本项目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平均年龄在50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占50%及以上;持中级社工证社工2人及以上;持高级养老护理员证护理员1人及以上;持证健康管理师证1人及以上;持证心理咨询师证1人及以上,每符合一项得1分,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证书和该员工在本单位的近期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以上原件(除身份证、社保证明外)备查,无原件不得分。)(3)本项目负责人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养老服务工作经验;持社工证;持养老护理员证;持心理咨询师证;持健康管理师证。每符合一项得1分,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学历证书、相关证书、养老服务经验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2)能够根据不同岗位制定相应的人员考核机制,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考核机制健全,得3分;岗位设置较合理,职责基本清晰,考核机制不全,得2分;岗位设置不合理,职责不清,考核机制不明确,得1分;没有具体内容的不得分。(1)能够根据采购方对于本项目的要求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包括日常行政、业务管理合理设置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配置科学合理,各职能部门分配平均,得3分;工作人员配置一般,各职能部门分配基本清晰,得2分;工作人员配置较差,各职能部门分配不合理,得1分;没有具体内容的不得分。
1、付款步骤、服务期等实质性内容如有负偏离的不得成交。注:5、磋商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及证书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有效的截图复印件,否则不得分)。4、磋商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或政府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3、磋商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运营的,得3分,限评1个;承接过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的,有一个得2分,限评5个,本项最高13分。同一业绩不同年份仅算一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2、磋商供应商有参与过制定社区或居家养老等地方行业标准的(包含标准化试点),每参与1项得2分,最高得4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联系电话:联系人:甲方(采购人):四、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响应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磋商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并利于评委评审、查阅。
根据采购编号为的磋商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签订本合同书。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乙方(成交供应商):地址:
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②乙方的投标文件;①中标通知书;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服务时间自。甲方委托第三方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管和评估,若乙方不能按要求实施项目,甲方有权终止此项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合同,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一、合同内容:
2、支付及付款方式:1、总服务经费:(大写:)二、费用结算: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⑤合同附件;④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三、权利与义务:4、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另寻服务方。3、确因采购单位工作检查等需要,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服务人员(内部)临时加班。2、如中标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付款进度:每服务三个月期满支付当期服务费,采购单位在每服务满三个月后15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支付经双方核定的服务款。(每次支付款基准为总服务经费的25%,具体根据考核情况,经双方核定确定实际支付金额。)1、支付及付款方式:服务规模、服务质量、服务人数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则全额付款。
5、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4、有权随时查阅或调用中心设施设备管理档案及其他资料。3、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中心所有的设施设备管理档案及其他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中心内设施设备移交完毕后,在使用过程中需维修、更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有权随时前往中心现场监督乙方管理工作,每月对中心服务老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如乙方月满意度调查结果低于50%,甲方有权要求整改,整改无效,甲方有权终止协议。1、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的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乙方可使用自有运营软件系统,但该运营软件使用前须征得甲方同意。10、负责指导、监督乙方的养老服务工作,每季度定期组织人员对乙方进行考核。9、指导和监督乙方有效地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8、配合乙方做好服务范围内老人信息的交接工作,确保项目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7、乙方在开展中心外的为老活动时,经甲方审批后,乙方可无偿使用除中心外的活动场所,但在活动过程中如有设施、物品的损坏(耗),需由乙方承担相应维修(护)费用。6、协助乙方做好宣传工作。
4、乙方必须做好中心食堂卫生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强化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安全教育。3、日常向老人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并做好食品的保鲜,每日饭菜做好留样处理。若因乙方提供不符合卫生要求饭菜造成甲方中心内助餐老人食物中毒,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2、结合实际情况,打造枫桥特色养老服务品牌。1、中心派驻全职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日间照料中心事务并提供各项为老服务项目,团队应具备有效的执行能力,协作组织能力强,能独立运用人力资源及设备物资,且能开展团队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护理等专项服务和其它日常服务和活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2、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0、接受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中心老人的监督。9、有权选聘第三方承担本中心的专项服务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服务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个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或单位。8、乙方或乙方委托第三方在中心外的社区开展服务或活动,需与甲方沟通,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7、中心开展助浴、护理等收费服务项目,须遵照国家,地方服务收费规定,按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与甲方共同协商测算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项目应严格按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协议的规定,与甲方协商共同制订中心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签约中心老人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5、在中心就餐的老人或由中心送餐的老人将与乙方签订日间照料中心就餐(送餐)协议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每月向甲方提交月度报告及相关数据(包括就餐、用餐人员信息),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16、不承担对来中心老人的人身、财产保管的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15、保证老人在中心内以及乙方或乙方委托第三方开展活动时的人身安全(不包括老人来回中心或参加活动的路途中的人身安全)。14、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设施设备管理档案及其他资料(中心规章制度、管理日志、已签约中心老人的协议及资料等),移交本中心的设施设备,包括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13、管理中心设施设备管理档案及其他资料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12、负责中心内设施设备及办公设备的日常维修及保养,并承担一部分费用;大宗设备设施的更换及增加,由乙方提出,甲、乙双方视实际情况协商解决。11、对中心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中心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违约责任四、违约责任20、配合甲方做好中心相关宣传以外的社区其他宣传、检查工作。19、配合甲方做好政府部门领导的参观、视察、学习工作。18、服务人员实现本地化,本地居民占60%以上;对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技能培训,合格上岗;到本协议中期,养老护理资格证达到50%以上。17、乙方可根据老人实际需求提供收费服务,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价格合理,并报甲方或有关业务部门备案同意后实施。
3、乙方违约责任2.3因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心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2.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协议。2.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并不得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4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3.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协议。3.2所有本项目服务人员均要求雇员制聘用。中标后,乙方需在本项目服务期开始的当月为所有本项目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并于服务期的下一个月向甲方提供所有本项目服务人员上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编号),如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1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从而影响甲方按期实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采购预算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合同的解除五、合同的解除和转让(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六、质量与验收:本合同权利和义务全部不得转让。2、合同的转让(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②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七、违约责任:2、乙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服务工作,甲方将组织对成果进行确认、验收,如发现与要求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九、特别条款:售后服务见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八、售后服务:(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1)乙方无理由不提供服务的,或无理由服务不到位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甲方:乙方: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公司执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同时须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其中采购文件、成交的响应文件、成交单位在采购过程中的澄清、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采购编号:注: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五、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签约日期:签约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电话:单位地址:磋商单位(章):项目名称:采购人:
附件3:报价明细表附件2:开标一览表附件1:磋商响应报价书目录日期: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1:磋商报价书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磋商供应商情况表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磋商响应声明
3、我方同意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响应的货物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我方收到贵公司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谈判,并向贵公司作出如下承诺: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响应报价书
9、与本谈判有关的通讯地址:8、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愿意按采购文件规定支付成交服务费,如未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保留诉讼的权力;7、我方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方承诺该项响应在谈判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5、我方愿意遵守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4、我方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2:开标一览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联系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单位:联系人:
日期:年月日分包号: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开标一览表(总报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小写:
单位:人民币元报价明细表附件3:报价明细表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填写说明:
序号 分项内容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合计大写:人民币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响应声明附件4:磋商响应声明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注:此表合计总价与磋商响应报价表须保持一致,否则以报价表价格为准。
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3)非实质性响应证明资料(2)实质性响应证明资料(1)符合性审查证明资料1.根据贵方为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列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2.7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按采购文件要求支付成交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2.6我方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2.5我方同意若存在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2.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资料)在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供应商签章:供应商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邮编:传真号:通信地址:2.8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我方的法人代表(填写“法人代表全名”)授权(填写“授权代表全名”)为我方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授权期限自______至____。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方授权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以下无正文)
签署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接受授权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6: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2021年万元 净资产 2021年万元 股东权益 2021年万元 销售收入 2021年万元 实现利润 2021年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附件7-1: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 供应商对是否遵守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是/否) 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附件7-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签章: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注意:□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状况报告附件7-3:财务状况报告日期:年月日
★注意事项:□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签章: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2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两种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两种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附件7-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注意: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附件7-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注意:()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附件7-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
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签章。★注意:特此声明。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附件7-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
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注意:特此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附件7-8: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
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 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附件7-9: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注:响应单位应当按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注:行业选择范围:(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1)服务偏离表附件7-10:偏离表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要求 偏离/响应 说明
(2)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服务要求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1、对照磋商文件要求,所提供的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招标要求的偏差和例外。注: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1 服务时间 2 服务地点 3 付款方式 4 售后服务承诺 … 其他商务要求
(1)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附件8-1:投入人员情况表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注:磋商响应文件(除服务要求部分)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1 姓名 性别 2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年月 3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4 从事专业工作时间: 5 拥有的职称: 6 曾获得的奖励情况: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本公司承诺:该项目负责人在我单位任职且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提供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8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投入项目人员情况表附件8-2:投入项目人员情况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注:需随此表附上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承担工作内容 备注
附: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评分标准。企业类似项目一览表附件8-3:企业类似项目一览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
序号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 业主单位 备注 1 2 3 4 5 6
(全文完)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签章: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