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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财政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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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财政局共建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内江市财政局共建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内江市财政局共建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JRH-202210-642

二、项目名称:内江市财政局共建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峻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山南路488号万晟观岭雲庭25号楼无单元二层2-1号

成交金额:53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内江市财政局共建食堂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内江市财政局共建食堂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1)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日常早、中、晚自助式工作餐。

(2)会议、培训、接待等用餐菜品制作。

(3)餐厅摆台布置、全程就餐服务。

(4)食堂设施设备和用品用具的管理维护和清理清洁,厨具餐具清洗消毒。

(5)食堂和食堂门前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简单消杀作业。

(6)其他。

2、备餐要求

(1)日常工作餐内容

1)早餐供应内容:稀饭、面条、米线、抄手、馒头、包子、豆浆、牛奶、鸡蛋、咸菜、拌菜、素菜、汤圆、荷包蛋等搭配。

2)午餐供应内容:三荤+荤汤+两素+米饭+泡菜+水果等搭配。

3)晚餐供应内容:两荤+两素+素汤+米饭+泡菜等搭配。

(2)会议、培训、接待餐内容:采购人提前一天将用餐人数、用餐标准、餐饮要求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前安排、妥善准备。

(3)采购人可根据需要调整用餐形式和供应内容。

(4)所需食材及每周菜单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应对菜单提出合理建议。

(5)供应商应对日常食材和配料消耗实行台账管理,详细记录出入库种类、数量、时间,确保可以提供每日出入库记录以备后查。

(6)用餐时间

1)日常餐饮的供应时间为工作日,遇节假日按国家放假安排和单位工作时间安排作相应调整。

2)用餐时间一般为7:30至8:20,午餐用餐时间一般为12:00至13:00,晚餐用餐时间一般为18:00至19:00。

3)采购人可根据季节变化、用餐人数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对用餐时间进行调整,并及时告知供应商。

(7)供应商备餐应注意节约,避免浪费。在就餐人员就餐过程中,也应尽到提醒义务,避免浪费。

(8)供应商应保证饭菜美味可口、安全卫生,供给充足、上菜及时。

3、食堂环境要求

(1)供应商应在供餐前后及时对用餐环境(含食堂门口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卫生打扫,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垃圾,配合市政进行餐厨垃圾装车,保持食堂干净卫生。

(2)供应商在每餐前餐后应认真清洗厨具、餐具,进行有效消毒,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因供应商清洗、消毒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承担受害人员的医疗费用及相关赔偿。

(3)供应商在清洁打扫过程中应节能节水,故意浪费或造成一定程度浪费的,供应商应承担部分费用,在管理费用中相应扣减。

(4)采购人负责开展四害防治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市政餐厨垃圾回收,并支付相关费用。

4、食品安全要求

(1)供应商应按规定对各类食品(成品)进行留样存放(需保存至少48小时)。

(2)供应商应妥善保存各类食品原材料、调料、配料等。因供应商保管不当、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应由供应商赔偿,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供应商应承担受害人员的医疗费用及相关赔偿。

(3)供应商备餐前认真检查将使用的各类食品原材料、调料、配料等,发现问题应立即向采购人反馈。若因供应商检查不到位、没有检查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关责任。

5、食堂设施设备、用具用品管理要求

(1)采购人负责为供应商提供场地及配套的厨房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厨房和餐饮用品用具、清洁清洗用品用具,提供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工作物品(含服装、手套、筒靴等),提供消毒设备和消毒用品等,负责水、电、气的正常供应。

(2)供应商应妥善保管、使用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施设备、用具用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三餐结束后,食堂工作人员把食堂各自工作(包括检查并关闭食堂设备、水、电、气、门、窗等工作)完成后方可下班。

(3)供应商须承担食堂环境的各项安全风险,制定风险防范机制,杜绝火灾责任事故,如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采购人负责厨房设施设备、用品用具的维修保养,抽油烟机等设施设备的专业清洁清洗,确保设施设备、用品用具的正常运行、使用。因供应商操作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丢失,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或赔偿。

(二)人员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1)食堂,最低配置人员10人(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管理负责人、厨师长、副厨、白案、墩子、服务人员等,供应商人员配备应以能满足采购人单位用餐需求为原则)。

★(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菜单安排和就餐量及时调整人员配置,若当月供应商未提供最低配置服务人员数量的,按缺少相应人员工资的120%扣减当月管理费用。因临时工作等原因导致就餐量短期增加的,采购人不额外支付费用。

2、人员素质要求

(1)各岗位人员应当五官端正、工作态度积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未发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不良行为。

(2)要求持证上岗的须持有相应资质证,所有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3)各岗位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4)供应商应在履行合同开始前,对提供的厨师团队人员进行相关岗位培训,确保其技能满足采购人工作的需要;供应商服务团队入场前,应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服务人员详细清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

(三)管理要求

1、供应商应制定科学详细的食堂管理方案,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实施。

2、供应商应制定的食堂管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食堂服务操作流程和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2)人员配置方案、各岗位职责、工作衔接,人员统筹调配方案,工作人员培训方案。

(3)食堂环境维护方案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方案,消杀和四害防治方案。

(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消防应急处置预案,食堂停水、停电、停气应急处置预案,食堂就餐量增大或减少操作预案、人员调配预案。

(5)食材、消耗品管理方案,能源节约管理方案。

(6)菜单搭配、饭菜口味、膳食营养改进方案。

3、供应商在做好食堂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4、人员管理

(1)供应商应制定实施企业化绩效薪酬制度办法,坚持能者多劳、多劳多得,激励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完善福利保障,按时足额发放工资,避免劳资纠纷,保障食堂管理服务质量。

★(2)供应商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社保、福利等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3)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等事故的全部费用和赔偿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使用、管理员工,用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供应商员工与供应商之间产生的劳动纠纷等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自行解决。如因供应商用工不当,给采购人所造成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4)供应商食堂工作人员应按岗位统一规范着装,言行规范,文明礼貌。

(5)供应商应加强食堂工作人员安全教育、保密意识教育,确保服务质量、食品安全、操作安全,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6)供应商应保证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对不适宜继续在食堂工作的人员应立即调整更换,并告知采购人。

(7)供应商在本项目中的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供应商任命或更换本项目食堂管理负责人及主厨前应征求采购人的意见。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姚锡伟、罗德剑、曾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江市财政局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8483222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832-880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8802009

评审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