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宣传
服务商品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公告说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称“招标人”)对“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宣传服务商品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供应商参与,并对项目相关信息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招标人业务发展需要,现开展宣传服务商品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具体内容如下:
1.接受招标人的采购指令,根据采购指令购买指定商品,并提供营销活动策划、商品服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积分兑换、商品包装、配送货物、售后服务等。
(1)招标人商品服务:接受招标人通过招标人指定渠道提交的服务申请,并根据指令购买指定的商品,提供商品服务支持,包含但不限于按招标人提供的收货人信息完成商品包装、配送及相关售后等服务等。
(2)辖内网点批量采购服务:根据招﹒﹒标人的采购指令为辖内网点采买宣传商品,提供商品服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配送及相关售后等服务等。
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服务水平、价格水平等进行评审,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招标人每年将会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评价,若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保留提前终止协议的权利。
3.潜在供应商参与一个类别(含)以上的投标,需取得参与类别商品的代理资质或品牌授权。
4.实际参与项目投标的合格供应商数量与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不超过5家供应商。
5.本次采购分五个类别,具体如下:
(1)类别一,虚拟类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主流视频平台会员卡、话费充值、油费充值、不同面值的食品/饮料兑换券,洗车服务等。
(2)类别二,粮油类:包括但不限于不同规格的米、面、油等。
(3)类别三,小家电及数码产品类:包括但不限于空气炸锅、养生壶、煮茶器、随身耳机、充电宝等。
(4)类别四,日用百货类:雨伞、水杯、洗衣液、护衣液等。
(5)类别五,其他类:根据招标人经营宣传需要的其他类商品。
二、潜在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在上海市有常驻机构,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三年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在与银行等企业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自2019年起与金融类企业有至少3个成功合作的案例。
4.对于虚拟类商品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保证信息安全的线上兑换平台的截图,或为招标人定制符合信息安全条件的零售客户专属线上兑换程序,提供与招标人网点数量对等的用户账户供招标人网点线上采购使用。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6.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委托他人或相关类似行为。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纳税证明、公司简介。
2.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2020年-2021年)。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4.提供近三年同类型成功实施案例合同关键页(要求合同或协议的甲方名称、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等要素清晰、齐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实施案例应尽可能全面,为后续供应商筛选重要标准)。
5.提供联系人姓名、手机、电子邮箱、地址。
6.服务承诺函(包含但不限于“二、潜在供应商资质要求”中要求)及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1)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有缺漏,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采购人仅对供应商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2)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所有供应商资料恕不退还。
五、提交资料时间、方式
1.提交时间:2022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22日。
2.提交方式:电子邮件sjyhshfhztb@163.com,邮件名称: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宣传服务商品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类别。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报名不收取供应商任何费用。
2.供应商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自动丧失本项目的参与资格,且将被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3.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必然获得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取发出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保留要求报名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4.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征集供应商的资质要求等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盛京银行上海分行相关部门提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黄陂北路309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1-63601017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