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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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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就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ZCG2022-099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配送内容

数量

预算

1

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

鲜猪肉类、蔬菜类、冰冻品、调味品、干货类、豆制品类、禽蛋类、粮油类、饮品类、大米类、水果类、其他类(水产、禽肉等)共十二类食堂原材料。

1家

采购量约120万元/年

注:

1、配送时间为两年(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考核情况及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在所配送的原材料价格不高于报福镇中心菜场和物美等大型超市的平均零售价的前提下,按采购人的定价进行结算(具体定价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齐云路128号玉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因目前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屠女士,联系邮箱:536454712@ qq.com ,联系电话:0572-5899996。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并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投标人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12月12日下午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2日下午14:30时整;

开标地点: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24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供应商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缴入: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148270749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939011852@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疫情防控

2.1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投标单位限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各投标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重点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2.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浙江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供应商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浙江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2.3“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浙江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开评标活动。

2.4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2.5开标当天,所有进入开标室人员必须按规定手上喷酒消毒液;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进场后分散就坐,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避免并排并紧挨就坐,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严禁人员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持有三天内核酸证明。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2.6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供应商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2.7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3、本项目资格后审。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8791656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海康 联系电话:0572-5899996

地址;安吉县齐云路128号玉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

质疑接受人:张银霞 邮箱:939011852@qq.com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报福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0572-5077365

附件: 投标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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