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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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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2023年度食堂、保洁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详情

交易公开(招标公告) 详情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2023年度食堂、保洁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221140063667081 发布日期: 2022-11-24
监督部门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纪检部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赫亮
监督部门电话
0429-2620177
项目地址
葫芦岛市
招标人名称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项目名称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2023年度食堂、保洁劳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20222114006366708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24.5863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为招标人提供食堂、保洁劳务外包服务,其中食堂服务工作包括:负责食堂日常的早、午、晚餐的制作及安排客饭的任务,负责厨具与餐具的维护、洗涮和消毒,食堂菜品的调剂、留样、食堂环境卫生的清洁等工作。保洁服务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洗手间、指示牌、垃圾箱、楼梯扶手、楼梯过道、地面及门窗等的保洁工作。各管理站或机关(办公楼)的前后院的保洁工作。保洁物料由投标单位负责提供,包括:拖布、抹布、消毒剂、洗洁精、吸尘器、扫把等。劳务外包总人数不少于43人,其中厨师不少于1人、保洁人员不少于42人
标段(包)名称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2023年度食堂、保洁劳务外包项目
标段(包)编号
202221140063667081001
标段(包)性质
国有企事业项目
标段(包)内容
其他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作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没有过亏损 3、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和省行政区域内行政处罚期间。
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满足招标人需求
标段(包)招标范围
为招标人提供食堂、保洁劳务外包服务,其中食堂服务工作包括:负责食堂日常的早、午、晚餐的制作及安排客饭的任务,负责厨具与餐具的维护、洗涮和消毒,食堂菜品的调剂、留样、食堂环境卫生的清洁等工作。保洁服务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洗手间、指示牌、垃圾箱、楼梯扶手、楼梯过道、地面及门窗等的保洁工作。各管理站或机关(办公楼)的前后院的保洁工作。保洁物料由投标单位负责提供,包括:拖布、抹布、消毒剂、洗洁精、吸尘器、扫把等。劳务外包总人数不少于43人,其中厨师不少于1人、保洁人员不少于42人
投标保证金
2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01-01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3-12-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五路47-2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合同估算价
224.5863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50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11-25 08:00至2022-12-01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街锦绣花园小区 1-2 层 2 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12-21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五路 47-1 号)
开标时间
2022-12-21 09:0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纸质开标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下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 (4)近3年企业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因疫情原因无法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将上述资料扫描成一套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1050353437@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并电话告知(0429-2662688)。
招标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官沟村
联系人
崔女士
电话
0429-2620116
邮箱
262011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26-1号楼X室
联系人
郁思博
电话
0429-2662688
邮箱
1050353437@qq.com
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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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电子保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郁思博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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