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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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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衡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隆顺花园北门四号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211007

项目名称: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室内外卫生保洁服务 (2)安保服务 (3)食堂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8日 至 2022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衡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隆顺花园北门四号门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衡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隆顺花园北门四号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衡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抚区永宁街南段9号

联系方式:于遥 024-52511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衡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隆顺花园北门四号门市

联系方式:周莹 024-57637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莹

电 话: 024-57637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