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物业管理及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共同招标人办公区域内保安、保洁、日常维护维修、环境维护服务、花卉、行政接待、食堂日常管理、早餐和午餐制作、食材厨杂配送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等方面。
2.2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2.3服务期限:1年。本项目服务期采取1+1模式,即固定服务期1年,第2年为浮动服务期,浮动服务期根据中标人服务状况,由招标单位决定是否进行续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的资质
3.1.2.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满足以下(1)或(2)项要求:
(1)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如投标人为自行招用保安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中标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3.1.2.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食堂餐饮服务的成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2021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物业管理业绩。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食堂餐饮服务的成员)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食堂餐饮服务或食材配送服务业绩。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管理经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物业管理服务的一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于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报名资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文件编制单位邮箱LNCTZB@163.com,文件命名为“2023建管物业报名+单位名称”,并电话通知文件编制单位确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授权代理人报名,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②“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彩色扫描件;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扫描件(或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如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建议采用公对公转账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银行账号:632972816(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 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24-83211936
文件编制单位: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闫女士 徐先生
联系电话:024-23304808
邮 箱:LNCT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632972816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