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福建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预公告
福建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预公告

招标详情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预公告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闽一十【2022】采购111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4-22789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仙游县枫亭蔡襄北街1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老师180166578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0594-227898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预公告)

2、项目编号:闽一十【2022】采购11119

3、建议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18:00时

致各潜在供应商:

受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我公司现按规定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公告,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建议的,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送至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主要服务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要求

经营管理服务期限

1

1-1

第一、第二食堂和教工食堂运营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项

每月最高按营业额的25%支付劳务托管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报价要求)

本合同期限为1+1年,即:第一个合同期为壹年,第一个合同期期间,中标人如未发生违约,且第一个合同期满后,双方均无异议,则中标人自动获得第二个合同期续签权,第二个承包期为壹年。

2

2-1

第三食堂运营服务

1项

二、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公告时间:截止2022年12月05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以下同)。

2、预公告截止时间及投递建议函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下午18:00时止,迟到的投递建议函将被拒收(时间以接收人签收为准)。

三、投递方式:

1、上门递交: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密封的建议函(含电子版文件)。

2、邮寄方式:供应商将密封的建议函(含电子版文件)快递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四、递交材料的要求:

1、以密封的方式递交;

2、投递人根据招标文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递交的资料包含纸质文件以及记载相同内容的电子版文件。若纸质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

注:请按上述要求制作,否则递交材料将不予采纳。


五、其他相关事宜: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采购文件,公示内容不作为质疑依据。各潜在投标人对预公告文件的建议函我单位不作答复。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电子邮箱:fjys10@163.com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闽一十【2022】采购11119。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包一、合同包二):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或承诺函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莆财购〔2020〕13号)等文件有规定,“供应商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或承诺函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7.2.1上门报名:即投标人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2.2 邮箱报名:即供应商用邮箱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3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含电子文档),售后概不退回。

8.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采购人: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18016657835

12.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法:小黄 0594-2278989

邮箱:fjy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