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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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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新华镇人民政府劳务派遣(第2次)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需求详情

一、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按照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进行派遣。用工需求如下: 食堂管理员1人,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6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适应岗位需求的心理素质。2.具有2年以上酒店餐饮行业经验,熟悉餐饮行业服务操作规程及标准。 铲车司机1人,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60周岁以下,掌握驾驶叉车、铲车的技能,负责车辆清洁、保养及维修。2.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吃苦耐劳,适应倒班。 办公室后勤人员2人,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60周岁以下,学习能力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能够对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办公器材等各种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热情服务,愿意服从岗位安排以及岗位调整、调动。2.会汽车驾驶技术者优先。3.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及办公软件者优先。 畜牧员1人,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60周岁以下,吃苦耐劳,善于沟通,具备兽类猪、牛、羊;禽类鸡、鸭、鹅类疾病相关知识。2.有在兽药、饲料等行业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中标供应商需精通劳务派遣各环节的流程,能顺利解决在用工过程中遇到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劳动仲裁等问题。 三、报价包含5人的工资发放、缴纳保险、劳务派遣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验收要求: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

展开

项目名称:新华镇人民政府劳务派遣(第2次)

计划编号:鹤东财购备字[2022]00142号

计划名称:新华镇人民政府劳务派遣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采购成本价:¥191637.55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

询价通知书:文件下载1预览1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2-12-08 08:00:00

发布时间:2022-12-02 10:23:46

采购编号:HLJGCYC089999Z20221192881

采购单位: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1家废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三、其他特殊资格条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660-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