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南办公区A附楼改造相关设备采购。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63009 0760-88388805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45号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
(一)、厨房配套设备及安装;
(二)、洗碗机配套设备及安装;
(三)、排气、新风设备及安装;
(四)、厨房灭火系统及安装工程。
(详细见采购文件清单。)
预算金额:5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询价。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生产、加工、销售、安装、维修厨房设备、燃气炉具、环保设备、制冷设备、食品专用设备、水电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清洗设计抽排系统及设备等。资质要求,需具备建筑业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与维修资质证书(住建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厨房设备维修及安装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国家三级(中国清洁行业服务企业、全国厨房设备维修及安装行业管理中心颁发、全国服务行业企业等级资质公示网)。
除上述要求外,还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二)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交文件资料,经审核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采购。
登记备案需提交文件资料清单:供应商必须提交法人或者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失信记录查询截图打印(复印件打印件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等。
登记备案提交文件资料方式:于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9日提交资料到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4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北办公区主楼201室,超时收到文件资料无效。
也可以通过快递方式提交(由于受疫情影响,可以先电话联系沟通具体提交方式)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快递显示签收后超过一个工作日没有收到审核通知,请及时联系我局采购联系人进行咨询。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4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北办公区主楼201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17时
简易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6日15时开始,结果将于网上公告或电话告知。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