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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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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2/12/6 】

项目概况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尚金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JZB2022-1125-42

2.项目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0万元

4.最高限价:100%(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A包肉类及肉制品类、蛋类及乳制品类等配送服务单位1家;

B包米、面、食用油类、杂粮类等配送服务单位1家;C包蔬菜水果类、豆制品类、干货调料类及水产品类配送服务单位1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C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具有供货及配送服务能力。

注:1.项目审评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 本项目A包、B包、C包兼投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尚金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富康街91号)

方式:现场购买。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一套,经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尚金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富康街9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尚金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富康街91号

联系方式:0411-39779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昱、年秀秀

电 话:0411-39779306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