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职工节日慰问提货凭证及相关服务采购
(2)项目地点;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
(3)项目内容: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职工节日慰问提货凭证及相关服务,一年分为春节、端午、中秋等三个节日发放,每个节日的标准分配由医院工会指定,每个节日之前中标投标人根据职工自主选择的节日慰问提货凭证数量进行供货,并送至指定地点,根据实施过程中实际供货的提货凭证数量按实结算。
项目需求见附件一
投标人资格:
(1)一般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需获得总公司的授权。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满一年的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
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e)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特定条件:
a)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体现食品经营、销售等相关内容。
b)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a)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b)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报名所需资料见报名文件
一至十一项报名材料(格式见报名文件)请所有页面加盖单位公章按序装订成册,1正1副(无需密封,其中不能包含项目报价相关的信息)和电子文档(PDF格式,U盘1份)递交,第十二项材料加盖公章密封递交8份。
四、招标流程
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2年12月5日
2、投资文件接收
投标文件(1至11报名材料)电子档(PDF格式)发到邮箱:zdyyjbyqgh2017@163.com;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1日下午17:00;
纸质文档(1正1副)、电子档1份(PDF格式、U盘)及报价方案8份(密封,现场拆封)带到招标现场。
3、按收到投标文件邮件的时间为序,依次取前6名进入招标程序。
4、招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 下午14:30
5、招标地点:中大医院江北院区1号楼五楼会议室
进入招标现场的人员必须14天内无外省市及涉疫地区旅居史,凭苏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场。(每单位最多两人)
通过质优、价低、服务好,综合评比确定1至3家中标投标人。
成交投标人确定后,将成交结果在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的同时通知成交投标人。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采购项目总额1%的补偿金,以及为采购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通知发出后,成交投标人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
五、签订合同
1、成交投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周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投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投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成交投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投标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投标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六、供货时间
自公告中标结束时间开始10日内。
七、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在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上级部门投诉。
八、诚实信用
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工作人员、采购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将在网上公告,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拒绝其参加投标。
4、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5-56873351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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