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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深圳电力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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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厂2022年12月采办计划公告

招标详情

深圳电厂2022年12月采办计划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深圳电厂2022年12月份)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深圳电厂2022年12月采办计划公告

序号

采办包名称

采办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食堂配餐服务项目

2023年食堂配餐服务,仅人工服务与部分低值易耗;暂定要求15人。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及有效性维护;负责制定周菜谱计划报业主方批准;配合业主方对新鲜肉类、蔬果类食材及佐料配料的品质、数量验收核查。送餐服务;负责配餐区域内的保洁、病虫害消杀工作;负责食堂的设备正确使用与管理负责食堂抽烟系统维护保养工作;按照业主方要求,做好业务招待餐和重要节日加餐的配餐服务等。

2022年12月

1、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业绩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

(1)投标方在2021年1月至投标截至日,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的配餐服务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服务范围描述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1+1+1模式签订合同

2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配送食材范围:肉禽蛋类,水产类,蔬菜类,豆类、豆制品,五谷杂粮及面类,果品类,药食两用类,调味品、油脂和其他。

2022年12月

1、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业绩:

(1)投标方在2021年1月至投标截至日,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的食材配送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供货范围描述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1+1+1模式签订合同

3

驾驶员外包服务项目

承包方向业主方提供车队驾驶员服务。需按照发包方要求成立项目部,做好定编、定岗、定员、人事管理相关工作,编制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并认真落实,提供符合发包方任职条件、数量要求的员工。

2022年12月

1、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应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资质或者与本项目范围对应的劳务承包资质。

3、人员要求:服务人员应持有合法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其中至少包括5名持有A1驾驶执照的司机,3名持有B1及以上驾驶执照的司机,其他司机持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年龄在25至50岁之间,驾龄在五年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无解除劳教和刑满释放记录,无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4、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的车辆驾驶服务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4

深圳电厂日常维护备件采购

行车备件、调度自动化备件、成套开关配件、发变组保护电源模块、水表、粘结剂、非金属三通、球形门锁、试剂等

2022年12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已完成2项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的以下业绩:

1) 发电厂设备供货业绩,或

2) 发电厂设备备件供货业绩。

且至少有1项业绩为中国海油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以外的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描述相关页和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如:物资验收单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物资验收合格的材料)。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深圳电力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7日


附件1: 深圳电厂2022年12月采办计划公开(发布版).docx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