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结果公告(包1)
项目编号:[350200]DCGC[GK]2022019-1 发布时间: 2022-12-07 10:56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结果公告(合同包[350200]DCGC[GK]2022019-1-1)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三、采购结果
[350200]DCGC[GK]2022019-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厦门中科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799号 | 2156112.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200]DCGC[GK]2022019-1-1 包1
厦门中科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类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702 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2 | 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2156112.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杨程文 (包1) |
评审专家: | 林益群,施美婷,杨文勇,黄世森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关于代理服务费 1.1、本项目类别:服务类。 1.2、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 本项目的收费标准如下:(0―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0%;(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0%;(500-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45%。 1.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1.4、服务费缴交账户: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税保支行,开户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账号:3515 0198 6601 0000 0643)。 2、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200]DCGC[GK]2022019-1-1 包1 :21824元
收取对象: 厦门中科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7号
联系方式:0592-3577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
联系方式:0592-5230918(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0592-5230918(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结果公告(包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结果公告(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