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水分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已由/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水分行,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水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总行《关于严格规范财务开支管理的通知》(农发银发【2016】253号)、河北省分行《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财务开支事项的通知》(冀农发银发【2016】11号)文件中“二级分行机关职工食堂一般实行外包”的规定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有效提升机关食堂服务水平。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具有合法餐饮业资质、具备良好信誉和业绩优良的餐饮服务企业经营我行机关食堂。
(2)招标内容:为市分行机关员工提供早餐、中餐和晚餐服务以及市分行会议就餐和零散接待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水分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集中采购,具体范围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2)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行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企业未发生过违法行为。
3.1.2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关联关系。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的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03日 14时30分,地点为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以腾讯会议的方式举行线上招标会议,届时投标人派代表出席网上会议。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水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西路519号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联 系 人: 王文惠 联 系 人:杨东波
电 话: 0318-2696011 电 话: 0311-8606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