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餐厅经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餐厅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餐厅经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FDZB-F-2022-505
三、预算控制金额:60000元(1年\底价)
四、采购项目发布媒体及公告时间:
本次磋商公告于2022年11月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上同时发布。
五、磋商信息:
1、磋商日期:2022年12月9日
2、磋商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正大国际东区6号楼1309室
3、磋商小组成员:王纳新(组长)、赵亮、赵俊霞。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保维安绿清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龙飞大道333号启迪协信5栋A座2101、2102、2103。
成交金额:63000.00元/1年
七、成交结果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36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79-64977163
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正大国际东区6号楼1317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9-63637166
电子邮箱:hnfdly@126.com
十一、监督部门名称、联系人和电话:
监管部门: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纪委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纪委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4978862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