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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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绿色屋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眉山市东坡区华阳路39号一层*号 | 399,8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三):
服务类(眉山市绿色屋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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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住宿和餐饮服务 | 水果、蔬菜类 | 1、水果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各类应季水果;果皮完整、色泽鲜亮、果实饱满、蒂部不干枯,成熟适度。果实坚实,水分足,皮不干缩、形态完整。表皮无斑点、腐烂,无虫咬、破伤及霉点。有瓜果的自然香味,无异味。水果农药残留检测须符合国家相关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蔬菜类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叶菜类:生菜、白菜、通心菜、苋菜等绿叶菜类及大白菜、椰菜等普通叶菜。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茄果类:西红柿、茄瓜、圆椒、尖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水生菜类:藕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香辛类:西芹、芹菜、香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味道。水果类:西瓜、苹果、梨、香蕉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所供蔬菜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准,若不符合,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 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供应商配送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防疫健康码以及应对新冠肺炎等类似疫情的相关防疫措施。2、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计划要求,及时进行配送,并送货至采购人食堂指定的仓库,配送物资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包装、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3、首次供应时,应提供成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配送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等复印件交采购人存档。每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清单(送货单),提供后需由采购人确定。4、送货时间:按合同约定的配送时间(包含早中晚餐,以食堂加工需要为准),将采购人当日所需配送的品种足量送到食堂,不得无故更改和延误。如遇采购人有紧急采购需求而供应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据实承担。5、供应商保证配送的商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等均符合采购人要求。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另行制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6、采购人将建立本次项目的价格监测、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的价格进行实时监控,对所供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检疫(或检测)。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的价格、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根据市场情况及指导价格,及时调整产品的供货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7、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供产品的全部安全责任。一旦供应商发生违约情况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从当月货款中扣除。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供应商故意不按采购人要求供货达二次,供应商除应承担相关民事和刑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采购。 | 365日 | 按照采购人的具体要求执行 | 399,800.00 |
梁勇、冷国清(采购人代表)、温贵宾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包干价进行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3.2.2项、第3.4项中有关折扣比例计算原则对供应商报价作如下解释:
1、供应商最终报价仅作为计算折扣比例依据,不作为合同金额(成交金额),合同金额(成交金额)为预算金额,结算价格=实际数量×货物单价×成交折扣比例。
2、因本项目采用线上交易模式,由于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原因,供应商在报价时不能直接填报折扣比例,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按供应商的报价与本项目本包的最高限价之比确定折扣比例。即特在此写明各供应商报价情况:
采购包1:
①眉山绿安汇蔬菜配送有限公司,最后报价:491,050.00元,折扣比例为80.5%;
②眉山市绿色屋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最后报价:399,800.00元,折扣比例为65.5%;
③乐山千会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最后报价:488,000.00元,折扣比例为80%;
④眉山市农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最后报价:518,500.00元,折扣比例为85%;
⑤眉山勇刚商贸有限公司,最后报价:518,500.00元,折扣比例为85%。
3、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机关食堂大宗物资配送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4022022000091)成交供应商为:
水果、蔬菜类:眉山市绿色屋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交折扣比例为65.5%。
名称: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一环南路315号
联系方式:028-38291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恒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80号香颂城1栋临街商铺2楼
联系方式:028-3828908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熊彬宇
电话:028-38289087
四川恒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