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2022年12月至2023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天津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现将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至2023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 采购时间 |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 备注 |
1 | 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 一)项目背景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为确保中心食堂更好的为单位职工提供营养配餐,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解决职工的饮食及营养均衡,现优选专业餐饮公司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二)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堤头大街 115 号和红桥区北洋园内,其中天津市河北区堤头大街 115 号服务人员四名,红桥区北洋园内厨师长一名(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早餐 105 人,午餐 105 人,晚餐 6 人。工作人供餐时间为:早餐 7:30-8:30,午餐 11:30-12:30,晚餐 17:00-18:00,节假日加餐、值班餐以及接待用餐。工作人每人早餐 5 元,午餐 12 元,晚餐 12 元合计用餐标准不低于 29 元。 4、服务内容:提供 5 名食堂用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序号岗位名称 人数 要求 1 项目经理 1 名要求女性,年龄 50 岁(含)以下,10 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对营养餐有一定研究。 2 厨师长 2 名男性,年龄 50 岁(含)以下,10 年以上主厨经验和厨房餐饮工作经验,熟悉餐饮服务流程及客诉问题的解决。 3 面点师 1 名 60 岁(含)以下,男女不限,10 年以上面点经验,掌握多种面点技术,对精细搭配、营养餐有一定研究。 4 服务员 1 名 女性,55 岁(含)以下,5 年以上相关经验 5.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6.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资质证件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严禁有欺诈行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7. 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及中心工作纪律,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中心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8. 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理,因成交供应商的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9. 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纪守法,规范经营;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10. 配餐品种: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菜谱。早餐主食不少于 3 种,要求面食、粗粮、特色小吃精心搭配;蛋类 1-2 种;小菜不少于 8 种,其中荤菜不少于 2 种,自制凉拌菜不少于 3 种,酱菜不少于 3 种;汤羹 2-3 种。午餐主食不少于 5 种,馅类面食、米饭、面条、粗粮精心安排;热菜不少于 4 种,其中主荤菜 1 种,次荤菜 1 种,素菜 2 种;特色小吃不少于 1 种,汤羹不少于 2 种;副食不少于 2 种,水果或酸奶至少 1 种。特色小吃需包括拉面等可以现场制作的品种。工作日人均早餐 5 元,中餐 12 元,值班晚餐 12 元,合计用餐标准不低于 29 元。节假日加餐及汛期值守加餐需进一步提高标准,确保营养、可口。 11. 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饭菜可口。不准使用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采购人需每周审定下周餐单,并不定期调查饭菜质量、数量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12. 采购人将不定期对营养食堂的管理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仪容仪表等。 13.为响应相关扶贫政策,成交供应商须在指定平台至少购买扶贫食材两万元,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 77 | 2023-01 | 定向支持中小企业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