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精神科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添加日期:2022年12月15日 |
为强化管理管理,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保障食品安全、卫生,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拟对安镇老院区精神科食堂所需食品原材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精神科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二、 项目编号:XSYY(H)2022029 三、 招标内容、数量和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定点采购的原材料为以下项目:按日均14元/人为标准,包含:大米、食用油、调味品、肉、禽蛋、蔬菜、水产、豆制品、半成品、点心等食品。 以上项目除了大米、食用油、调味品按预定时间配送外,其余都需做到日配送。 四、各类食品具体要求 (一)大米必须符合GB1354-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二)食用油必须符合GB8955-88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三)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四)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五)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六)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 (七)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五、供货商资质要求 1、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具有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正式发票; 2、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3、能自觉遵守医院相关制度,服从院方管理。 4.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完善的供货服务、能够提供临时应急或特殊保障供给,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详见招标文件)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大成路1128号,锡山人民医院行政楼303室 注:现场报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均需盖有企业公章) 八、招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 2022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