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时间:2022-12-15
项目概况
本溪市政协机关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500-03598
项目名称:本溪市政协机关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2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禽肉类:经定点屠宰,检疫检验合格,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含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最高限量的,表皮白净、毛少或无毛,脂肪洁白有光泽,肉呈鲜红色或玫红色,弹性好,按之速度恢复,表面不粘手,有正常的肉味。达到一级鲜度,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挥发性盐基氮≤20mg/100g,ph值5.8-6.2。牛肉不包括耕牛牛肉,应为新鲜牛肉,按照采购方需求的牛肉部件进行配送,且牛肉不得为外国进口牛肉,必须经正规的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供货。
2、蛋类:符合卫生部规定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农业部的NY/T2798.11-2015《无公害农产品:鲜禽蛋》的卫生标准,鸡蛋的质量等级不低于二级大鸡蛋标准,出厂时间在3天内,蛋壳表面干净、完整、坚实,附有一层无光泽的胶质薄膜,手中振摇无声响,包装为定量包装,并有防碎垫板,鸡蛋中不得检出氯霉素,沙门氏菌等物质,其中无机甲、铅、汞等指标按照食品行业中的系列标准GB/T5009。
3、畜肉: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供应商应为国家知名品牌(参照或相当于双汇、雨润、金锣等),达到一级鲜度,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挥发性盐基氮≤20mg/100g,ph值5.8-6.2,猪肉不得为种猪肉及老母猪肉。
4、水产类:不可配送经过防腐剂浸泡过的鱼类及其他海鲜类,无论是冷冻或冰鲜。新鲜度一级挥发性盐基氮≤15mg/100g(GB/T18108-2019),体表鳞片完整或较完整,不易脱落。体表粘液透明无臭味,具有固有色泽,鳃丝较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粘液不混浊,无异臭味,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混浊,组织有弹性,切面有光泽,肌纤维清晰。虾片、虾皮、银鱼、海米为干货。淡水鱼要求鲜活。
鱼类重量需求:鲤鱼每条≥3斤,草鱼每条≥4斤,鲶鱼每条≥4斤,鲫鱼每条1斤左右,刀鱼每条净重量≥400g,鲅鱼每条净重量为300g左右,大虾为每公斤30-35只。
5、蔬菜类:不能低于“无公害蔬菜”等级标准。外观要求: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及机械损伤。
6、调料类:符合GB/T20903-2007调味品分类国家标准。所提供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干爽,不得出现霉烂变质、有异味产品。
7、水果饮料类:果形周正,发育正常,大小均匀,不得有畸形果,皮色正常,网纹清晰,果皮光滑,茸毛正常,具有本品种应有的特征,成熟时应有的颜色,果实成熟、质脆、汁多、甜度高、口感好、无生果、过熟果,无明显严重伤害。饮料必须为近期产品,所供产品日期距离生产日期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8、食用油产品质量要求:大豆油供应商为国家知名品牌(参照或相当于福临门、金龙鱼、九三、富虹、鲁花),必须经地方正规的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供货。必须完全达到或者优于GB1535-2017《大豆油》国家标准,且为非转基因大豆油压榨一级大豆油,色泽(罗维朋比色槽33.4mm):≤黄20 红2.0;气味、滋味:无气味、口感好;透明度:透明、澄清;水分及挥发物/(%)≤0.05;不溶性杂物/(%)≤0.05;酸值(KOH)/(mg/g)≤0.2;过氧化值/(mmol/kg)≤5.0;溶剂残留量(mg/kg):不得检出;烟点/℃≥215。杂粮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9、奶制品产品质量要求:牛奶供应商应为国家或本地知名品牌(参照或相当于蒙牛、伊利、辉山、完达山、光明),纯牛奶必须完全达到或者优于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并且为非复原乳,调制品必须完全达到或者优于GB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并且为非复原乳,供货日期在生产日期7日内。必须经地方正规的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供货。
10、谷物及杂粮类:大米、面粉、杂粮等均需在质保期内。不得配送发霉变质的大米、面粉等,大黄米不得配送过伏的,面粉需按采购方要求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共计12个月。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24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本溪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本溪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纸质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6、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市府南路20号
联系方式:024-42818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联系方式:024-43210676
邮箱地址:1943542802@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鑫丰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桓仁分公司
账号:0706009909100035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封铭
电 话:024-43210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