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2-12-16 13:38:00
1.招标条件
玉溪中烟种子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冬繁基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溪中烟种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玉溪中烟种子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冬繁基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项目名称:玉溪中烟种子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冬繁基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KJZ2022-JH-29号
2.3 采购预算金额:190000.00元/年。
2.4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2.5采购内容:具体食材配送种类、数量以实际需求进行核算(粮油、肉禽、蛋、海鲜、冻品、干调、豆制品、时令果蔬等配送)。
2.6配送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付款方式:按实际配送量月结,具体付款方式及细节签订合同时协商决定。
2.8 服务期限:三年(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合同一年一签,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情况进行一年一评议,年度合同履约评议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
2.9 验收要求:
2.9.1验收成员由招标单位采购人员、招标单位食堂管理人员及供货商三方人员组成。招标单位采购人员对所进食材履行监督职能。招标单位食堂管理人员为食材使用者,应对所有食材的品质、数量进行核实,也避免食材浪费。
2.9.2供货商所送食材一律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现象;同时调味品、干货、冻货类原料必须有规格、品牌、出场地、有效日期等。
2.9.3如遇所供食材不新鲜、不合格或有疑问的食品原料,招标单位采购人员有权要求退换货,供货商应无条件将其更换为新鲜且保质期良好的食材,以保证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失。
2.9.4送货单一式贰份(招标单位采购人员、送货单位各一份),送货单必须经招标单位采购人员和食堂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2.10质量要求
2.10.1按国家标准执行,如国家规定对质量需要做特殊要求的(如需实行“质量三包”的),按其标准实施;
2.10.2若投标人在供货过程中,提供的食材,不符合卫生标准,出现质量问题,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11配送要求
2.11.1供货商每星期需送货3次(以采购人下订单时间为准)。(如遇节假日加班或单位需加班开餐时,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增加送货次数)。
2.11.2招标单位采购人员将在送货前一天16:00点前以电子表格或电话下单等方式把所需食材的清单提交供货商;供货商在确认食材需求后于送货当天的上午9:30前送达指定地点。
2.12价格要求
2.12.1因市场价格存在实时波动,充分考虑时节时令等因素,故市场价格每周需报予招标单位采购人员知晓,招标单位采购人员负责核实并按实际核实价为基础按折扣系数付款。
2.12.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时节时令价格的变动、食材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食材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费用等所有风险因素,采购人不因投标人考虑不充分做出价格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未被列入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玉溪中烟种子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以其公布的黑名单名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
3.5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并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人或相关部门提供情况为依据)。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的信息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海路70号中国人民保险402室)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5.3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05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皇冠大酒店8号楼2楼会议室(景洪市勐泐大道7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云南省烟草专卖局网网站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玉溪中烟种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溪高新技术开发区南祥路14号
邮 编:653100
电 话:0691-2755401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海路70号中国人民保险402室
邮 编:666100
联 系 人:罗萍
电 话:15752354797
2022 年 12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