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泸县第二人民医院 食堂承包经营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泸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泸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招租项目。
2.承包费:不低于50000元/年(具体以中标价格为准)。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餐饮资质的企业;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采购需求
1.承包原则
承包方承包食堂后,自主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包括食堂内日常维修费用也均由承包者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要积极满足发包方病员及家属和职工的就餐需求,自觉接受发包方监督管理,努力做好医院食堂的餐饮服务任务和环境卫生要求。
2.承包期限:3年
3.承包费用
3.1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发包方交纳当年承包费(中标价),逐年交纳。不能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视为自动放弃承包经营权。
4.具体要求
4.1发包方对承包期间的管理和经营有权提出改进意见,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不执行。承包方应自觉遵守《食品卫生法》,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要配合发包方做好健康食堂、营养食堂等相关工作,并按照上级及相关行业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厨余垃圾回收、环境保护等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各种记录。
4.2食堂的房屋及现有的财产、物资、水电气管道线路等属发包方产权所有,由承包方负责管理维修。发包方提供现有的食堂场地及现有设备、炊具用品、餐桌等,甲方将食堂财产清点列单后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合同到期未续签时应全部归还医院,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承包方如增加设备、就餐用具、厨房用具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投资。
4.3发包方食堂水、电、气三通,但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每月按抄表的实际读数自觉向发包方交纳水电费,气费由承包方自行交到气站。承包方不得私拉乱接水电线路管道,严禁发生偷电偷水的行为,一经发现按500元/次扣除承包风险保证金。
4.4承包方在食堂承包期间,可自行设计改造和装修(须符合环保要求和医院食堂建设标准,且须征得医院同意),但不得破坏房屋主体建筑结构。改造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到期时,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
4.5承包方经营过程中,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承包方员工,与医院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所有员工应定期体检,并提供体检证明,做到食品安全卫生,提高就诊人员和全院职工的满意度。
4.6承包方必须主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各类经营证件,应按年度购买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缴纳各类税费,相关部门要求缴纳的卫生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制订食堂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4.7全年无节假日(年三十都要经营)。
4.8承包方在承包期间,不能按照发包方要求经营,使来院就诊的病人及家属,医院职工利益遭受损害、影响医院声誉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9承包方如有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需提前4周向发包方说明。
4.10承包方须在签合同时一次性缴纳承包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予发包方,用于承包方违反《食品卫生法》或医院有关管理规定等院内外扣款情况,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风险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5.安全经营注意要点
5.1设备、设施应做到安全、卫生、方便。环境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按现行的消防、卫生、安全法规和标准,配备相关设施设备。
5.2经营过程中,工作人员及第三方利益遭受损害,造成纠纷及产生相关费用,完全由承包方承担。
5.3若发生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6其它
6.1承包期内不得转让、转租,擅自转让、转租发包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风险保证金。
6.2合同到期,发包方重新组织招标,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权。如双方不再合作,承包方自行配备的物品自行处置,发包方不作任何补盈。
6.3承包期内,如遇地震等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性拆迁,造成损失甚至无法继续运营,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承包方提出终止合同,发包方按照实际天数退还承包费用。
6.4交接事项:原承包方有空调、冷柜、餐具等物品,中标单位需承诺与原承包单位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办理转让手续。
四、报价
1.须按“报价函”格式报价。
2.二次报价原则。本次报价至少三家及以上商家参与报价,如低于三家本次报价终止。首次报价金额排名前2位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时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若二次报价时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现场一次性随机抽取中标人。如二次报价时投标人报价均低于首次报价,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竟标终止。
五、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函(见附件1)
2.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等;
3. 承诺函(须加盖单位鲜章)。(1)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授权代表均无重大违法记录。(2)服务承诺(应包含经营安全、供应时间、就提供餐饮的标准、数量、质量、价格等方便做出病人、职工和医院来客用餐接待满意度的服务承诺及其他招标文件中涉及需要承诺的内容)
4.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授权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到场的,则只需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材料(若有可自行添加)
六、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组成填写,不得有缺项漏报,否则视为无效报。
2.投标文件按本公告第五条所列装订,密封,且报价函须单独密封。在密封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3. 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下午5点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 30日上午10点。
4.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联系人:刁健 电话:18982749987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上午10点 ,地址: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内科大楼6楼会议室。
七、签订合同
投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第二中标候选的投标人递补为中标单位,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附件:
1.报价函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报 价 函
泸县第二人民医院:
1、经考察研究本项目及贵方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大写) 的报价承担 项目的承包价格。
2、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本项目不转包、分包。
3、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愿与原承包单位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办理原承包方的空调、冷柜、餐具等物品的转让手续。
4、我方承诺:我方至本项目评标日,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中(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依法进行的招标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且在行政处罚期限内的)。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的执行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履约结束时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性别:
联系电话:
投标人: ( 须盖章)
法人代表: ( 须盖章或签字)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