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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公安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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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后勤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后勤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12-23 至 2022-12-26
撰写单位: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吴景利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后勤管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600-02746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后勤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大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丹东商贸旅游区C区24号楼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424,823.4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后勤管理服务

服务类

名称: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后勤管理服务项目(C1204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一)后勤管理服务 机关办公楼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民警食堂(早餐、中餐、晚餐)食品加工制作、就餐保障工作;办公楼设备、设施维修和维护;公共秩序服务等。 (二)食堂管理服务 民警食堂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加工等服务。 (三)其它服务 负责玻璃幕墙清洗、日常防疫消杀、食堂排油烟机清洗、垃圾清运、除雪、物品搬运、化粪池和雨水井清理等。

服务要求:(一)服务人员要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且没有违法违规前科,年龄男60周岁以下,女在50周岁以下。中标后,服务人员须提供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及健康证明材料,食堂人员须提供健康证,特殊要求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服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劳动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酬,保险(企业缴纳金额每人每月不低于960元),劳动保护等。 (三)服务人员最低配置标准 (四)食堂食品委托采购要求 食堂全年无休,每月工作日22天,就餐人数约为140人,就餐标准为25元/天/人,每月休息日8天,每天就餐标准为500元。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

服务标准:(一)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二)环境卫生服务 (三)餐饮服务管理 (四)公共秩序服务 (五)其它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爽、修重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后勤管理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江城大街15号

联系方式:0415-2103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0415-2172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晓霞 李明浩

电 话:0415-2172355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后勤管理服务项目.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元宝公安局(1-1066)_00.jpg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