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2023年度机关食堂水产品类、副食品类、蔬菜类、水果类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意向人应及时获取报价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7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2023年度机关食堂水产品类、副食品类、蔬菜类、水果类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水产品类 75万元(人民币)
副食品类 95万元(人民币)
蔬菜类 75万元(人民币)
水果类 7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水产品类75万元、副食品类95万元、蔬菜类75万元、水果类70万(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2023年度机关食堂水产品类、副食品类、蔬菜类、水果类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现通过公开简易采购的方式选取确定食堂水产品、副食品类、蔬菜类、水果类食材5家供应商,其中水产品类75万元、副食品类95万元、蔬菜类75万元、水果类70万元。配送服务期:一年,中标意向人对采购人所需食堂原材料分期分批供应,具体品种和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标意向人负责配送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供货、运输及相关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共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法经营企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食品经营相关资质;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报价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3日 至 2022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申请人通过资格初审后,通过微信或电子邮箱接收
售价:免费获取
四、报价文件提交
时间:2022年12月27日17点30分前(北京时间)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中2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申请材料和递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5.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投标的不需提供)
6.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及指定接收文件渠道
(二)递交要求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
★2.申请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材料一式1份,需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4.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5.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6.电报、电话、电传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三)结果告知
本次资格初审采用合格制。凡经初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均允许参加投标,但不做为资格审核合格的最终结果。资格是否符合由评审在评标时最终认定。我局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初步审核结果,并向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发送采购报价文件,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发送采购报价文件。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招标人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我局会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我局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中29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0766-8936823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766-893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