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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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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保亭县公安局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保亭县公安局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亭县公安局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1909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S-2022-097

项目名称:保亭县公安局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50005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0005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保亭县公安局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1909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1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S-2022-097

项目名称:保亭县公安局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500051万元

最高限价:【49.50005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书);

(7)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上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8)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并缴纳磋商保证金;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 08:3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1909房。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法人、授权代表签名的介绍信或委托函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2 。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20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转入采购代理机构以下账户,建议注明汇款单位、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同时注明包号),或可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13976151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1909房

联系方式:0898-653774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工

电话:0898-6537747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6日 至 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1909房

方式: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 08:3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1909房。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法人、授权代表签名的介绍信或委托函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何工,13976151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1909房

联系方式:符工,0898-653774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工

电 话: 0898-65377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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