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耒阳市妇幼保健院食堂委托经办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7日
采购合同编号:耒财采计【2022】055-1
采购人(全称):耒阳市妇幼保健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麒瑞母婴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 项目信息
1、 采购项目名称:耒阳市妇幼保健院食堂委托经办服务项目
2、 采购计划编号:耒财采计【2022】055
3、 项目内容:耒阳市妇幼保健院食堂委托经办服务项目
4、 是否分包:否
5、 项目负责人:段斌斌
二、 联系电话:13823502009
三、 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1589000.00元
大写:壹佰伍拾捌万玖仟元整
2、 具体标的见附件。
3、 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 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
¨预付款: |
√分期付款: 详见采购文件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四、 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2年12月16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止
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详见合同约定文件
验收方式:详见合同约定文件
验收标准:详见合同约定文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12-16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11-15
合同订立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周海云
委托代理人:陈先生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873474001 电 话:13632824928
传 真:/ 传 真:/
地 址:耒阳市金盆巷71号 地 址: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水东江居委会振兴北路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耒阳开发区
帐 号:1905039109100018450
合同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