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泰宁县政府采购 货物及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TNXZYY2022-06# 项目名称:医院2023年度零星采购采购 采购方式:院内询价采购 采 购 人:泰宁县总医院 二0二二年十二月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开泰路5号县总医院 邮 编:354400 电话:0598-7834981 公司网址: http://www.tnxzyy.cn/ E-mail: tnxzyycgb@163.com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 泰宁县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章 投标文件
第一章 询价邀请
泰宁县总医院所需的: 医院2023年度零星采购 进行院内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TNXZYY2022-06# 二、招标项目内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四、投标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应提供在招标文件截止之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若有)。 五、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备注:以上证书盖红印有效。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1 月 4 日下午 15:00 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到 泰宁县总医院采购办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联系人:江先生,联系电话:18950922604。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总医院采购办 七、开标时间:2023年 1 月 5 日下午 15:00 。(暂定,如有变动,会另行通知)
泰宁县总医院 2022年12月27日
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概述
对2023年度总医院零星采购进行招标。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三、评审、定标原则 本项目按照投标邀请中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推荐为成交候选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及所有的询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以提交报价中每一项最低价作为成交单价,以提交报价中的最低单价占多数者推荐位中标候选人。 四、项目实施 由中标人提供2023年零星采购的货物及服务提供。
五、验收 设备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验收,由中标方和业主共同完成。 六、人员培训 现场技术培训:进行使用及执行过程中的培训,直至采购方的各科室人员能完全独立操作。 七、售后服务 提供产品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产品,在保质期内无条件保修并第一时间提供替换产品供院方使用。 八、违约 1、中标方按照投标的产品及型号保质保量的提供货物及服务。 2、未按照提供货物及服务,院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中标方人员及货物来源问题无法提供院方满意的服务,甲方有权另行确定供应商或是解除合同。
九、付款方式 按照两个月进行结算。 十、报价要求 投标人所报总价为该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期间所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员的安排、培训、保修,招标服务费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报价单位为人民币)。
第三章 泰宁县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合 同 号: 签订日期: 甲 方:泰宁县总医院 乙 方: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招标编号为 (如没有项目编号,删除)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方。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00元)。合同总金额包括:设备的主机、配置设备运行所需的配件及相关软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检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税金等。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泰宁县总医院……。 4.3交付条件:项目中的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投入使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5.2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具备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最近全新原装设备,符合国际、国家的有关标准。乙方对该设备实行三包(即包退、包修、包调换),以确保其产品质量性能可靠稳定。若产品质量性能存在问题,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换和索赔。 5.3乙方保证提供的医疗器械产品符合产品强制性标准或者注册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并依法注册,产品质量合格。如果乙方提供的医疗器械产品被有关主管单位认定为不合格、过期、失效、淘汰、未达到标准、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乙方愿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5.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真实有效,由此引起的责任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提供设备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 5.5乙方需按投标文件商务报价部分详细列出供货清单:包括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金额等及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等(详见附件供货清单)。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乙方在验收前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合格证、产品验收证/单、保修卡、设备安装报告等资料,进口设备需提供产品报关单,商检单,属免检产品需提供免检证明材料。验收费用:设备最终检验、验收过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8、履约保证金: 无 。 9、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签字盖章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 10.1、乙方所交设备品种、型号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且乙方应偿付该设备款10%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 10.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设备交付甲方使用的,视为逾期交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 10.3、乙方未能交付设备的,应偿付该设备款10%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 10.4、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污染、人身伤害的或未提供售 后 服务影响甲方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条款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6、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内容和乙方投标文件内容执行。 14.2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 无 。
甲 方:泰宁县总医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三明市泰宁县开泰路5号 地 址: 电 话:0598-7832334 电 话: 开 户 银行:建设银行泰宁支行 开 户 银行: 账 号:35001647907052501567 账 号: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委托人: 日 期 :
1、 投 标 书 致: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 (1)投标书 (2)项目报价 (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5)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6)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2.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3.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 项目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投标人所报总价为该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期间所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员的安排、培训、保修,招标服务费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报价单位为人民币)。 2、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服务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单位: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身份证件复印件]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章: 日 期: 4、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真实有效。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5、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对售后服务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含参加本项目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服务保障体系、维护响应计划等)。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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