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干部职工需求,经研究决定,对外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承包经营单位食堂。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招标项目: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权。
(二)镇干部职工就餐人数等情况:政府食堂每天约120人就餐,机关干部工作实行打卡制,每月结算,月底清零。
(三)食堂基本情况:食堂位于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已进行内部精装修,食堂主要设施设备(包括空调、灶具、冰柜、消毒柜、餐具等)配备到位,食堂烹调间、餐台、库房、包房(10人包房3个)等房间齐全,其他低值易耗品用具由中标人根据要求自行购买。
二、投标人条件
(一)具有餐饮服务行业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
(二)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纪录。
(三)成立独立的餐饮公司或经营饭店者优先;具有机关食堂管理经验的优先。
三、基本要求
1.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人必须承担中标后承包期内的一切法律责任,服从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的管理。
2.承包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近期健康证方能上岗,厨师须持有厨师证。
3.饭餐供应:乙方为甲方主要提供日常工作用餐(早餐、中餐、晚餐)、加班餐、工作餐、公务接待用餐等服务,菜品丰富精致,接待餐服务专业周到。乙方需按照甲方的作息时间提供,确保及时提供餐饮。
4.饭菜质量:食堂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到质高、量足,确保热菜、热饭。注重食品的结构搭配、营养搭配,不断创新提高烹调质量。
5.食品采购:所有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要求供货商提供真实有效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或检测单。索证索据,并按规定的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备查。米、面、油采购品牌须经招标方认可,确认后承包方不得擅自更换。
6.食品、消防等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严格遵守消毒和食品留样制度,规范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要求,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工作,加强设备检修,杜绝重大事故。如发生安全卫生、火灾、工伤等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引起的一切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7.若有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检验检疫以及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8.承包方仅为三角镇人民政府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和经三角镇人民政府同意的企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就餐服务。如私自为未经同意人员提供就餐服务,三角镇人民政府可解除合作合同,对承包方所支出的费用不作赔偿、补偿。
9.对不服从我单位相关部门管理、不配合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不执行合同规定要求、使用变质食品、以及发生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的,我单位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
四、其他要求
1.承包方必须遵守镇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签订的合同协议。
2.承包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机关食堂消费扶贫等任务。
3.从事承包事务的人员由承包方自己雇请,与雇请人员签劳动合同,购买社保费,承担雇请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其福利待遇。
4.食堂水电气费、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及维修等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5.中标方不得私自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其经营资格,且不退还已收取的承包风险抵押金。
6.接受机关干部职工对食堂饭菜、服务质量的评估。实行季度满意度测评:若平均分低于60分,甲方将有权和乙方解除本合同;若分数在60分至80分之间,乙方要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服务内容进行整改,若拒不整改,将在月底结算金额时罚扣金额2000元。
五、承包经营期限
2023年1月28日起至2024年1月27日止,其中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考核合格,继续履行至合同期满。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合同自动解除,发包方不给予承包方任何补助和补偿。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总额为贰万元,签约时交齐),正常履约且协议期满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如中标后不按时签约,或签约后不能履约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予以没收。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七、报名材料
1.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承包方法人或者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或者代表不能到场报名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或者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食堂详细承包方案,该方案要求详细全面。
4.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原件复印件(如有)注:以上材料报名时需同步提交电子版一份
八、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将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三角镇机关成立评议组根据投标方的资质、投标方案、考察情况等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单位。资质合格且服务最优的投标方中标。
九、时间安排
(一)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6日上午12:00截止。
2.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四楼党政办公室。
(二)评标会议
2023年1月6日下午14:30(暂定)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五党委会议室召开。
(三)中标公示
开标后在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解释权归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龙老师18223004206。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