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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第二高级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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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邀请函

招标详情

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邀请函

随县第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邀请函

随县第二高级中学,师生2400余人,开设食堂一个,全面负责在校师生的日常饮食的供应。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建立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食品安全,更好的服务师生,本着“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我校2023年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随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2023年度大宗物资采购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询价)

(三)供货区域:随县第二高级中学食堂

(四)采购项目:1、米;2、面;3、油;4、盐;5、热鲜猪肉;

6、牛、羊肉;7、禽、蛋;8、蔬菜、水果类;9、干货调料类(其他);10、冷冻冷藏类;11、水产类(鱼);12、豆制品类;13、面条、河粉类。

注: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五)合同期限:1年

(六)配送地点:随县第二高级中学食堂

二、报名及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除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六项规定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证照齐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项目的货物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与技术等能力。

②须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③在以往的投标或供货过程中无舞弊或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社会反应较好。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有合法的生产或经营资格,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

(2)报名资格审查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经营许可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配送环节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⑤公安部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无犯罪记录证明;⑥上述复印件的原件电子图片;⑦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标书的编制要求

投标人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选择对应的投标品目,每位投标人可兼投兼中,并提交相对应的材料,每个供应商只需提供一套投标文件。上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红色实物公章,上述资料装订成册,用档案袋密封,封袋接口处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应在封袋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投标品种。报名递交标书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电子图片供招标方留存核查。提醒:报价单不需装入标书,开标现场填制报价单。

(三)投标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每项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投标人用信封密封,注明投标人、项目及金额,开标报价现场交采购工作组暂存,未中标者当场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用于所供物品质量、安全、服务的保证,该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履约过程中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后无息退还,如有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投标报价及评标办法

(一)投标报价

各采购项目中以开标前市场同类同质量商品零售价的平均价下浮5%后作为最高限价,市场零售价来源:(1)参照随州市发改委公布的市场主副食品价格表中的平均价;(2)当公布表中无采购方所需同品种物品时,由询价组到洪山镇农贸市场、洪山镇镇区范围内超市对所需物品进行询价。

(二)评标办法

1、评标小组的确定。评标小组成员在开标前临时在工会成员及教师中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共计7人或7人以上。

2、评分项目及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项目将分为三个部分:技术部分(35分)、商务部分(35分)、价格部分(30分),总分为100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按总体平均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其他

1、合格投标人数比所需中标供货商数至少多1人,方可实施招投标;当有效报价的供货商数小于等于所需中标供货商数时,则转为竞争性谈判,确定一家供货商。

2、投标人中标后仅说明其有给随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供货的资格,学校会优先考虑向其采购,但非必须要向其采购。同种商品在质优价廉的情况下,学校亦可向具有资质的大型商超直接采购,在紧急特殊情况下,学校亦可直接去农贸市场采购。

3、投标报价包括成本、包装、运输、上卸力、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各供应商报价结束后,如评标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若供应商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作废标处理。

4、采购品目及采购数量将以实际采购方书面通知为准。采购方不保证供应商在供货期内所承担的业务额。

四、货款结算方式

所有采购项目物品均需开具与中标单位(中标人)一致的正式发票(税票)。货款结付时,学校只认定中标单位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中标人需提供与投标单位法人或经营者信息一致的银行账号。中标人送货时必须提供内容完整的送货单交学校验货签收,送货单上品名、规格、单位、数量、金额、送货日期、送货单位盖章、送货人签字等必须齐全。货款每月底结算一次,学期末无特殊情况不拖欠任何货款。

五、招标投标活动时间安排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时间:携带公司或个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需提供有公章及法人签名的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9日上班期间到随县第二高级中学勤办办公室领取。

接收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9日

递交标书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1日下午5点止

接收报名、递交标书地点:随县第二高级中学勤办办公室

注:递交文件密封保存至招标当日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月10日下午

开标(报价)时间:2023年1月12日上午9点开始按米、面、油、盐、热鲜猪肉、牛羊肉、禽、蛋、蔬菜水果、干货调料类(其他)、冷冻冷藏类、面条、河粉类分别依次进行。

开标(报价)地点:随县第二高级中学功能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享139****2565

六、邀请函(公告)期限:

自本邀请函(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招标公告,若对本招标文件任何内容有疑问,应于2023年1月9日下午5时前与招标方联系释疑。投标人必须遵守投标文件,文明竞价,不得无理取闹,不恶意投标,否则将列入本校食堂大宗物资招投标黑名单,以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校食堂大宗物资招投标活动。

2、招标结果公示及回复质疑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

联系人:李享139****2565

八、合同签订

中标供货商经公示期满后,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投标响应文件,随县第二高级中学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招标文件发布平台

随县第二高级中学网站、企业微信群、洪山镇农贸市场(张贴)、随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门口(张贴)。

十、友情提醒

参加现场投标报价活动时,投标人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戴好口罩,提供健康码等,并服从现场管理。

十一、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随县第二高级中学。

随县第二高级中学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