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1月19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P5205262023000003
项目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604320
最高限价(如有): 604320
采购需求: 选取 1 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供相应的食材配送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三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432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选取 1 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供相应的食材配送服务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三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B、法定代表人为操作员的,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为操作员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承诺;(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E、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上传】 G、诚信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书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1月06日09时00分至2023年01月18日17时00分
地点:登录 http://jyxt.ggzy.bijie.gov.cn/ggzy/
方式:规定时间内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9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滨海大道
联系方式:157185718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五里岗街道阳光大道
联系方式:13658578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静
电 话:13658578787
文件预览: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三次)采购公告.pdf
《磋商文件》发售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