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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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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邯郸市复兴区税务局职工餐厅管理整体外包服务承包合同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局邯郸市复兴区税务局职工餐厅管理整体外包服务承包合同

发布时间:2023-01-06 12:00

委托方(甲方):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复兴区税务局

委托方(乙方):邯郸市雨辰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复兴区税务局职工餐厅管理服务承包合同,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食品、餐饮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达成如下协议:

一、职工餐厅的工作范围

1、餐厅人员的管理:邯郸市雨辰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因工作需要所聘用餐厅人员总负责(其中:包括所聘人员的各项养老、医疗保险和人身安全等)餐厅的日常卫生管理和餐厅用水、用电以及天然气的使用安全等。乙方对因工作需要所聘请的厨师、面点师、凉菜师、配菜工、服务员等的聘用和安全管理、分工、使用和辞退等工作和人员的人身安全全面负责。

2、餐厅卫生标准:乙方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餐厅的食品卫生、工作间卫生、环境卫生等负总责。

二、工作要求:

1、乙方负责保证干部职工按时开饭,保证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就餐的任务完成,保证值班人员的就餐,完成后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正常工作日全员上岗,双休日和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

3、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完成甲方交办的主要工作和临时性工作。

4、厨师及配菜师负责每餐的菜品、加工,保证色、香、味的完美结合。

5、面点师负责每餐主食的花样搭配,蒸、炸煮、煎、烤的调整。

6、服务员负责出餐、刷卡、餐具的摆放消毒检查和配合工作。

7、洗碗工主要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整理及卫生。

三、职工餐厅管理整体外包服务承包费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职工餐厅管理承包,二年期合计费用共计879720元(含人员工资、保险、税金等费用)每年费用为439860元,承包费包括税金、人员费用、清洁费用、食堂管理费、保险费、季度员工工服费等。

2、 原料、食材成本费用为每人每天 15元,执行日期为2023年1月6日。

2、上述费用按月支付,到期次月10日前支付给邯郸市雨辰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甲方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

1、机关和西区职工食堂包厨人工等服务费用二年期合计支出约879720元,每年人工服务费为439860元。

2、食材采购以每人每天15元为标准,按照实际发生就餐人数结算,结算时保留20%质保金依据每月满意度测评结果支付。

3、包厨人工主要包括厨师、面点、服务员和勤杂工等(选派的人员要小于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食材采购以每人每顿早餐5元为标准,午餐10元为标准。

4、质保金支付时以95%的满意度为下限基础,每降低5%(不足5%的按5%计算)扣除20%的质保金;连续三个月测评满意度低于75%,扣除所有质保金和最后一个月包厨人工等服务费用,并解除相关委托管理合同。

5、乙方必须满足职工食堂所有的就餐需求包括:早餐、晚餐、值班餐和加班餐等。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利于工作的方便条件。

甲方应向乙方按时支付约定的服务承包费。

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的蔬菜、米面粮油、蛋肉以及调料等食品。

2、保证干部职工能准时就餐,保证干部职工就餐任务的合理完成。

3、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防止食物中毒,每餐要留取检验食品样品。防止食物中毒情况的发生,如有此情况发生乙方负全责。

4、教育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餐厅人员的管理和所涉及的就业保险、养老金、聘用人员责任事故及设施设备损坏等均由乙方负总责。

5、对每餐所用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

五、以上所有内容,经甲方乙方协商达成,甲乙双方都应自觉按要求履行合同内容。

六、合同期限:本协议有效期 1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2023 年 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 月 5 日止。

七、本合同原件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八、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的复兴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 乙方:邯郸市雨辰酒店管理

复兴区税务局 服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日期: 2023年1月4日 日期: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