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丽水机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特向经销办公设备的供应商征询价格,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回函。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数量及规格、技术参数要求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三、投标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缺一项视为不满足投标条件,投标无效
四、投标总价应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意外险费用、安装调试费产品检验检测、税收、售后服务、服务费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说明书、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所有费用。
五、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自购买本产品之日(以正式购机发票日期为准)起,产品整机免费保修一年。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
六、同等配置、服务情况下采取单项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全部满足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质量或货物配置高低及售后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若报价、配置、服务均相同的,则由公司采购小组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投标单位将投标材料装订密封好后,务必于2022年1月9日上午12:00点前送交丽水机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63号)301室,逾期投标无效。联系人:黄先生,0578-2030757。
丽水机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6日
64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