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广安市司法局拟采购食堂设备一批,现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采取单次采购询价、独立一次性报价(无二次报价)。
1.报名时间:2023年 1月14日至2023年1 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要求:四川省广安市司法局4楼 408办公室。报名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与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文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司法局食堂设备一批。
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3、采购控制价:87602.00元(大写: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超过限价作废标处理)。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报价文件(报名时领取)。
二、询价方式:
1、由询价小组在报名能满足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家。
2、被询价人需密封报价文件在规定截止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由询价人在截止时间后统一拆封;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接受其他性质的报价。(报价含设备材料价、装卸、税费、安装运输等所有费用。)
3、本次评选采用一次性最低报价法;即在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1)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询价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报价上限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三、要求:
1.服务期限内: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服务期限为贰年。
2.服务要求:期间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设备维修材料并免费维修,保证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3.对中标方的设备,在合同期内由中标方提供7*24小时的服务保障及网络故障电话申报。开展日常巡检。
4.对采购人有关维护和技术问题的服务要求,中标方应及时派专业技术维修工程师提供现场服务,进行技术调试、故障诊断和排除。
5.为确保设备在验收后正常运行,中标方为采购人的相关人员在工作完工前进行免费培训。
6.备品备件:在设备损坏后,应立即提供备件。
7.凡在生产、运输、装卸、安装、运维等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方负责。
8.凡有转包分包、虚假响应资质或参数的情况(如通过修改相关资质证书、检验报告来满足招标文件性能参数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中标后,中标方必须提供盖鲜章的技术资料、经营授权、资质许可等文件。
9.项目清单中未列及的,为实施项目所必需的各类辅材、配件、人工、税费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0.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次所投设备尺寸、功能要与市司法局新建食堂厨房环境和布局无缝对接。为保证设备质量和安全,所有使用天然气的设备必须是具备经营授权的国内知名一线品牌,投标时提供盖鲜章的技术资料、经营授权、资质许可,不能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四、交货地点、供货方式:
广安市司法局;清单技术参数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偏离,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后2日内提供技术要求响应及明细报价表中要求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检验报告等资料。如若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中选资格,列入黑名单。
五、验收及结算方式:
设备供货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后付款;付款金额以验收时实际核定数量为准,可能低于但不得高于中标金额,因此投标人必须填报分项报价。
六、被询价人参与询价活动资格及要求:
供应商在询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未密封或未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询价表视为无效报价。
1、被询价人询价现场提供提供有效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经营授权、产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法人参与报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与报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鲜章;
3、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报价要求填写“报价文件” 并加盖公司鲜章。
七、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广安公共交易资源中心http://ggzy.guang-an.gov.cn/发布;
询价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6日。
八、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现场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10:00时。
2、现场询价地点:广安市司法局7楼指挥中心会议室
3、本项目无其他费用。
九、联系方式
询价采购人:广安市司法局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53号
邮 编: 638600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18181796787
广安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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