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东莞市莞电电力职业培训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东莞市莞电电力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至2025年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莞市莞电电力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至2025年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东莞市莞电电力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至2025年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RD-GDXX-2023001)

东莞市莞电电力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至2025年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RD-GDXX-2023001),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东莞市莞电电力职业培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信息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莞电电力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至2025年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东莞市莞电电力职业培训学校

(三)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自有资金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类别:物资类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项目概况:为了更好对学校餐厅食材采购的管理,防范发生食物安全事故,现统一采购餐厅的物资,具体采购材料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十)供货地点:东莞市莞电电力职业培训学校。

(十一)采购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本次框架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采购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服务期限可延长至新的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前,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十二)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形式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投标费率在100%(含)以下均为有效报价,但报价低于85%(不含本身)以下的须在报价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

(十三)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按月为周期定时结算,结算价由三部分组成。

一、对于采购的食材在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http://dgdp.dg.gov.cn/jggl/jgjc/gdsclzjgjcb/index.html)目录内的,以每月第一次发布的价格作为当月的食材指导价(如11月第一次发布的日期为11月05日,12月第一次发布的日期为12月03日,则11月06日-12月03日均以11月05日发布的价格作为本周期内指导价)。结算价(一)=∑每项食材实际采购数量(由招标单位确定数量)×菜篮子食材指导价×中标费率。具体类别包含粮食、食用油、畜类、蔬菜及水果等,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其中,每个周期内食材价格浮动超过10%的食材,双方可以提起调增(或调减)食材单价,提起方须提供单价浮动的文件依据(如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最近三期发布的价格等),双方同意后可修改该周期内的食材指导价。

二、对于采购的食材不在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目录内,但存在于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结算价(二)=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在塘厦中心市场参考同类产品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进行下浮(即基准价=市场平均价=N个市场抽样价格之和÷N),供货价即为基准价×中标费率。

三、如由于特殊需求,招标人需要采购菜篮子目录及采购清单中未能涵盖的食材,应经双方友好协商,以双方核实确认的食材价格为准。结算价(三)=∑实际采购数量(由招标单位确定数量)×双方核实确认的食材价格。

最终结算价=结算价(一)+结算价(二)+结算价(三)。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包号

估算金额

(万元)

最高投标

费率

服务区域

服务期

招标文件

收取费用

(元)

投标

保证金

(元)

1

东莞市莞电电力职业培训学校

2023年至2025年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1

190

100%

东莞市莞电电力职业培训学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10000

注:预计采购金额只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品类和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服务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范围:

为学校餐厅食材提供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内容包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粮油、干鲜蔬菜、干鲜水果、畜牧产品、水产品、干货类、副食类及其他食堂需要的现货或经加工的农副产品,具体采购内容根据后期实际需求而定,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配送、售后服务、应急响应等。在服务期内,招标人有权因扶贫、产地直采、食材交流等原因,可另行采购部分食材。

(三)项目依据及执行标准:

要求供应商配送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材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产品国家标准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资信要求: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7.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二)专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1月 13 日 20时00分00秒至 2023年01月 19日 2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重要提醒: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供应商登记及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1)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先通过银联在线的方式支付平台服务费。具体详见电子采购交易平台2021年11月19日发布的《关于收取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服务费的公告》。

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 2023年01月 13 日 20时00分00秒,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06日09时30分00 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3年02月06日09时30分00 秒;(以文件发出时载明日期为准)

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本项目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解密。
如出现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投标人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七、其他公告内容

发布媒介为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

八、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平云广场 B 塔 5 层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九、监督部门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监督投诉机构: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jurundajw@163.com

十、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招 标 人:东莞市莞电电力职业培训学校

地 址: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南286号4栋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0769) 82999810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平云广场 B 塔 5 层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4008100100-4(电子采购交易平台)-1(广东电网)

2、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严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7594、85121727、85121710

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

招标人:东莞市莞电电力职业培训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 01 月 13 日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