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C-2023-04
项目名称: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9.078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078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一标段 | 蔬菜、鸡肉、鸡蛋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394495.00 |
|
二标段 | 调味品、干货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196290.00 |
|
数量合计: | 1批 |
| 590785.00 |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本;(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5日 至 2023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联系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固原市九龙路广元写字楼7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固原市彭阳县
联系方式:13639548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九龙路广元写字楼713室
联系方式:18395144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国强
电 话: 13639548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