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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教育局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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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阳明德小学食堂设备采购

招标详情

辰阳明德小学食堂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6日

采购人(全称):辰溪县教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县泉塘街道超南厨具经营部(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辰阳明德小学食堂设备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辰阳明德小学食堂设备采购

3、政府采购编号:辰财采计2022116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43282.00元

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伍拾肆万叁仟贰佰捌拾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

长沙县泉塘街道超南厨具经营部

/

详见合同内容

/

详见合同内容

详见合同内容

543282.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详见附件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详见合同内容;履行期限:详见合同内容。

四、付款方式:详见合同内容。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询价文件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采购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及县采购部门各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月9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辰溪县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宋先生

电话:0745-5225495

传真:/

地址:辰溪县

乙方:长沙县泉塘街道超南厨具经营部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曾先生

电话:/

传真:/

地址:长沙市长沙县泉塘街道星沙国际企业中心14幢803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合同


附件下载:
  • 辰溪县辰阳明德小学食堂设备采购合同扫描.docx.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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