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1号)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内蒙古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NMX1-F1001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提供日常所需副食品及调料等,不得出售违禁物品,不得提供违反食品安全管理的超范围服务。标示价格由甲乙双方每周进行一次市场调查,确定市场均价,依据市场均价下浮率不低于10%。 (二)供应商数量:由确定的3家供应商,在我单位指定地点负责副食品供应。报名供商不足六家不得开标。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最长不超过3年。 (四)服务地点:锡林浩特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供应商具有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实体售货店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1月 16 日至02月 0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供应商提供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实体售货店铺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316371350@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2月0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某部 联系人:王勇、董恩强 电 话:15148638140 、18847998380 代理机构:内蒙古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齐女士 移动电话:13314715041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C座17A22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郝耀东 办公电话:15334796484 内蒙古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6日
附件: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序号 | 名称 (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 (万元)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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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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