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集宁货运中心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货运中心2023年伙食团食品加工原材料 (蔬菜、水果、调料、肉类) 采购公告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集宁地区伙食团餐料(蔬菜、水果、调料、肉类)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注册公司(或个体经营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所投标包的产品; 2.议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议价人在本地要有一定规模的卖场并能供应全部需求物资,具备专业运输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认真做到同质同价、货真价实。 5.所有参与议价的供应商必须保障能够提供银行账户和合法正规增值税发票,如达不到要求视为自行放弃供货资格,且中标供应商保证在供货时遵从甲方关于本项目的采购程序,保证不会将合同及(或)其中的权利、义务转让,不得转包、分包; 6.在 中国裁判文书 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7.在 信用中国 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近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重大违法记录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95306.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1月16日18时00分 至 2023年0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审核通过后线下获取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4.3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4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5 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集宁货运中心综合管理部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3年02月0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集宁货运中心
详细地址:
电话:2243558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综合部招标
电话:13848430558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货运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乌兰察布铁路支行
账号:15001666639052505090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集宁货运中心
日期: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