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800-05729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营口金源鸿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营口市西市区丰盈路19号
中标(成交)金额:8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C0702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外卖递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物业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要求:大米、食用油、面粉、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调料、蛋类、乳制品、豆制品、其它半成品等主副食品在建议品牌中选择。采购单位以《食品采购计划单》的书面形式,将需要采购的食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根据该计划单所列食品的品名、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筹措供应。供应商须严格按采购单位的采购要求进行配送,否则,采购单位有处罚供应商的权利。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服务标准:以“招标响应文件”第三章,第2点执行,无偏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民、曹丽辉、王旭、王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8,61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17号
联系方式:0417-2943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里1号楼4号
联系方式:0417-2668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瑀
电 话:0417-26680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营口市民政事务中心(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