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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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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食材供应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食材供应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01-28 至 2023-01-29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撰写人: 张付强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食材供应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1100-03612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食材供应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食材供应项目

供应商名称:盘锦依默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乐园一区商网03号南

中标(成交)金额: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食材供应项目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食材供应项目(C230102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粮食、食用油类、肉类、家禽类、水果、蔬菜类、水产类、乳制品、豆制品、蛋类、调料类等副食品配送

服务要求:具备相关货物配送能力,盘锦市内具有集中配送中心、专门配送人员、有专用的冷冻、冷藏储备仓库并有足够符合标准的配送专用车辆(有冷链车辆),有相应检测室、农残药残检测设施设备并配备专职检测人员,为保证配送的食材新鲜,不腐烂变质,每天配送一次,并按指定时间到达,特殊情况下,在接到采购人采购需求计划后,于2小时之内将所需物资配送到位,中标人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需求不变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一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其中肉类冻品类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符合GB2707-2016国标,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蔬菜类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新鲜,无腐烂变质,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水产类必须符合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豆制品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符合GB2711-2003国标;调味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家禽类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养殖基地有效证件,符合GB2707-2016国标,色泽正常,无异味;酱腌菜类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蛋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以上证件必须在供货时提供,同时附带购货凭证,满足追溯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群、孙彬、徐兰、刘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食材供应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北101

联系方式:0427-2981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鹤腾

电 话:0427-865008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doc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