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AS.2301
项目名称: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50,000.00元(项目资金来源: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目经费中物业管理费中列支35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50,000.00元
采购需求:物业服务采购,包括保安、保洁、食堂管理等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鞍山市铁东区华润置地广场3号楼7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鞍山市铁东区华润置地广场3号楼7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常青街3-1号
联系方式:0412-5817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华润置地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0412-7226775
邮箱地址:syzb7226775@163.com
开户行: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200000003958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乔、王姣力
电 话:0412-7226775
辽宁盛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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