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近日,县教育局发通知要求各校做好2023年春季营养餐有关工作 ,文件从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的要求。
一、做好学生餐费收缴工作
2023年春季学期小学就餐天数预计104天,初中预计107 天。学生自助的X部分按每生每天2元标准收取,期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学校在向学生收取餐费的同时应向学生提供有效的纸质收款凭证,做到一生一据。
二、做好生鲜食材的临时采购工作
本学期营养餐粮油类采购继续由2021年8月招标确定的供货商供货;生鲜类食材继续由各法人学校自行采购。各学校应通过公开招标或一定规模的会议研究确定一个有资质的供应商,做到竞争机制完善合理、程序合法合规、结果公平公开。原则上一个法人学校确定一个供应商,倡导在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参与下,积极探索合适的采购方式。各校须与供应商签订临时供货协议,协议时效至县政府以统一采购方式确定供货商时止。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上交到营养办备案,包括学校招标文件、行政会议集体决策记录、结果公示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学校盖章),生鲜食材临时供应协议等。食材采购实行“一日一供”,现场验收,双方签字,索票索证,责任到人,资金必须拨付到供应商对公账户。各校要加强领导监管责任,确保营养餐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教育局党委继续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并联合相关部门对供货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
三、做好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工作
1.以《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皖教财〔2021〕1号)为指挥棒,结合2022年底局营养办发文的《关于省教育厅专家组对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督查调研情况的通报》要求,制订食堂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各校根据营养办统一要求和实际情况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上墙。
2.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和到期换证工作。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要及时换证。学校负责人(包括村完小、教学点)有调整的学校要在开学之前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由学校负责人组织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以问题为导向,以问题整改到位为目标,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4.从业人员管理。对新聘用的从业人员或健康证明到期的人员及时组织体检,做到持证上岗。各校要在正式供餐之前召开一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5.开学前,清理所有的库存食材,防止有过期、变质、腐败等食品被再次利用,并对食堂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食堂建筑及附属物,悬挂物,“三防”、水电气及消防设施设备等。做好食堂通风、清洁等工作,对设施设备进行调试,并对餐具等设施设备进行清理、清洗、消毒、保洁等。
6.统计就餐人数,及时安排第一天(或第一周)需求食材,公示带量带价食谱和实名制学生名单,师生同餐同价。做好就餐记录,保证照片清晰,收集归档保存。
四、做好营养餐宣传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事关国计民生,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积极向社会向家长宣传国家的惠民政策。利用标语、主题班会、晨会等形式,做好“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的宣传工作和舆情的处置工作。
五、纪律要求
1.学生餐费及教师陪餐费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往来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坐收坐支。坚决杜绝幼儿园餐费及早晚餐收费与营养餐资金混淆不清。
2.食材采购实行“一日一供”,现场验收,双方签字,索票索证,责任到人,营养餐食材的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平均零售价,不得与供货商徇私舞弊,虚抬物价。
3.供应商遴选竞争机制和供货询价机制须做到过程公开、有迹可循。供应商的法人或合伙人不得为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营养办主任等营养餐责任人及其直系亲属。
以上通知事项,请各校遵照执行。
宿松县教育局营养办 2023年2月2日 宿松学校营养餐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