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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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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张家港支行本部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征询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张家港支行本部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区凯翔大厦南楼5029室)获取征询文件,并于2023年2月15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006
项目名称:张家港支行本部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采購方式:公开征询
预算金额:385631元(9个月份的预算),年度预算为514176元,实际在分行审批的预算范围内,根据实际就餐情况计算)
项目需求: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本部食堂餐饮服务主要为在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本部工作人员提供标准工作餐,定期提供特色餐饮服务。食堂每日中午工作餐标准为含税金额30元/人(详见附表),供应人数约每日50-60人次。
附表:

供应类别采购响应报价(含税/元/人)响应内容(品种不得低于本文件中的采购要求)
午餐30元每日午餐包含主食1种、大荤2种、小荤1种、素菜2种、汤1种(包括但不限于排骨汤、鸡汤、鱼汤、番茄蛋汤、紫菜蛋汤等,食材比例不低于30%)、餐后点心1种(包括但不限于粗粮、酸奶、水果、甜羹等,平均成本2.5元左右)。每天需要安排水产类及牛肉、排骨类、禽类至少各一次,肉类需选择品牌肉(包括但不限于雨润、双汇、金锣、泰森、正大或同经甲方同意的等价位品牌);水产规格每份不低于120克(包括但不限于黄鱼、带鱼、鲳鱼、昂刺鱼或同等价位品类)。大荤每份不低于100克、小荤每份不低于120克(荤素比平均不低于3:7)、素菜每份不低于100克。每周菜品原则上不重复,且需根据季节提供时令蔬菜。其他:根据节日增加相应食品种类。

2、服务服务范围及内容:日常工作用餐及临时工作用餐(会议、培训等)等的供应及相关服务。
3、食材采购清单及质量要求

序号品种食品要求
1肉类净瘦肉、后腿肉、猪肝、排骨、筒子骨等;必须保证肉身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牛肉品质好。
2水产品类鱼类眼睛光亮透明,眼球突起,鱼鳃紧闭,鳃片呈粉红色或红色,无粘液和污物,鱼鳞光亮、整洁,鱼身体挺直,鱼肚充实、不膨胀、鱼肉坚实有弹性。不能供应农药毒死的鱼,鱼无煤油味、氨水味、大蒜味道。
3蔬菜类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主要采购土豆、番茄、莲花白、小瓜、南瓜、茄子、洋葱、花椰菜、西兰花、白菜、萝卜、黄萝卜、苦菜、青椒、芹菜、大葱、小葱、芫荽等;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4豆制品类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红豆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豆制品及其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5冷冻类对提供冷冻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执行标准组织生产,做到在保质期内供货。如发现冷冻食品质量有问题,乙方做到包退包换,因冷冻食品质量引起的师生集体食堂中毒事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将配送冷冻食品送到食堂指定的地点。
6其他其他征询单位需要的食品原材料均需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质量标准:
(1)肉类配送标准: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以上参照标准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的参照标准执行。
(2)家禽冻品(鸡腿、鸡翅、鸡尖等)质量要求:配送单位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以上参照标准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的参照标准执行。
(3)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以上参照标准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的参照标准执行。
(4)水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以上参照标准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的参照标准执行。
(5)蔬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18406.1-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以上参照标准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的参照标准执行。
(6)鲜蛋质量要求:鸡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8-2003标准。以上参照标准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的参照标准执行。
(7)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投标时的一切承诺。
2、乙方承接甲方的食材配送工作,按时保质保量按要求从事配送工作。
3、乙方应服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服从甲方的管理。
4、乙方根据谈判响应文件的有关承诺条款,联系配送工作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食品法的规定,建立并自觉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的保障机制,确保安全。
5、乙方必须根据协议约定和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送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
6、乙方所供食材,必须符合食品法标准,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甲方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7、乙方在供货时应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屠宰且经检疫合格。
8、乙方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
(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9、乙方向甲方提供食材的品牌、规格必须与甲方要求相同,对临时调整食材,应先与甲方商定该食材品牌、规格、产地、数量、质量、价格等事项后再进行配送。
10、因所供应食材的质量问题引起员工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引起其他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如因此类问题引发的经济损失在当月货款中优先予以扣除。
11、处罚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金额的处罚:
(1)食材供应不及时、货品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缺斤短两、价格虚高等情况,经核实后每次处以500-2000元以内罚款。
(2)发生食品卫生、安全质量问题,视情节严重情况单次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配送工作,并终止与之签订的配送协议,并可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前三个月总货款的违约金:
(1)原材料问题引起的员工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向乙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3)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
4、人员要求:根据张家港支行本部食堂规模、就餐人数及供应品种要求,响应单位应合理配备人员,满足需求。
4.1人员配置要求:

类别人数岗位设置工作职责
餐饮服务人员2人厨师1名、厨工1名。负责餐饮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

注:人数配置不得少于2人;所有食堂餐厅工作人员须体检合格,并持有效期健康证明,熟悉相关食品卫生法知识。
4.2具体人员要求:
(1)厨师: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国家技师级(二级)厨师资格证书者优先,熟悉红、白案各岗位烹饪方法,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有从事厨房业务及厨房人员管理的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菜肴研发和创新能力,能独立进行厨房的管理制度和体系的建设,熟知菜品制作成本核算。
(2)厨工:20-50周岁,男女不限,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厨房工作经验,懂得各种鲜肉及蔬菜等食品的精加工,具有餐具及用具卫生方面的知识,能够正确使用各种洗涤剂。
5、具体服务要求:
5.1标准工作套餐要求确保营养搭配合理,菜式选择丰富,具有一定特色,并能根据时令及时调节,同时配以水果粗粮及汤。特色餐食服务提供牛奶、鸡蛋、包子、粉、面等有特色的食品种类。
5.2服务单位以劳务输出为主,不得以菜品经营盈利为目的,菜肴等按成本供应,特色餐食定价应与市场大型商超价格总体持平。餐饮服务实行整体外包,成交单位负责支行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采购、保管、存储、制作加工、配售、管理等所有餐饮后勤服务工作,实行收支独立核算(征询单位提供食堂水电、燃料费用)。会议培训等临时用餐的,由采购方统一提供临时用餐就餐券。成交单位每月根据就餐记录和临时用餐餐券与采购方结算。成交单位不得擅自制作就餐券或收取现金,不得对外经营。
5.3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5分钟准备完毕。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温、保洁。就餐期间餐厅员工应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保证饭菜供应充足。每日餐前,须执行食品管理相关要求,按标准做好食品留样。
5.4餐后餐厅工作人员应及时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对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严格按要求进行处理。每周六、日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消毒浸泡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
5.5食堂人员需持有餐饮业健康证,并公示于餐厅内。对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进行公示,并张贴在餐厅明显位置。
5.6成交单位必须建有完善的工作餐菜单库,并每月更新、调整,就餐前应提前提供餐饮菜单,菜单及相关价格必须做到公开透明,经征询单位确认公示后方可执行。成交单位必须向征询单位每日上报餐饮采购成本。
5.7成交单位应根据征询单位需求合理排班,每天(包括节假日)应安排值班厨师,并满足征询单位的临时用餐需求。有遇临时工作任务时,成交单位工作人员应服从征询单位的工作安排。
5.8食堂就餐的桌椅、厨房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征询单位移交给成交单位使用。日常维护由成交单位负责。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成交单位负责维修和赔偿。
5.9碗、勺、筷、盘等日常餐饮用具由征询单位统一调配,年损耗率不超过5%,超过部分由成交单位承担,征询单位可以从服务中直接扣除。如由就餐人员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征询单位管理人员核销。
5.10成交单位应遵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11其它事项:成交单位除完成上述要求中明确的餐饮服务外,还应根据业主方要求做好项目内其他餐饮服务。
6、服务指标要求:
(1)持证上岗的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2)清洁卫生率达到100%。
(3)食品卫生合格率100%。
(4)一般事故发生率小于0.3‰(不得有较大事故发生,特别是有活动时)。
(5)有效投诉率小于1%,处理率100%。
(6)易耗品损耗率小于5% (餐具)
7、其他要求:
7.1响应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管理规定制定有全面、完整、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预案,报征询单位审核备案(水、火灾、电、各类设备、重大疫情、异常天气、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等其他突发性事件)。
7.2本项目为事业单位办公大楼,响应单位应制订有严密的保密工作制度。在项目中工作的人员也应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四、其它要求:
1、征询响应单位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对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2、服务期限:本次征询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供应商中选完成后,先与中选供应商签订第一期合同,合同有限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第一期期合同执行完毕后,经我行审批通过后,可根据本次征询结果签订第二期合同,合同有限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3、服务地点:征询单位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和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2)响应方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纳税。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方应自行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歇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状态。(提供承诺)
(4)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以及与本项目相关联的延续性项目的技术实施与服务能力,有足够的合格人力支持服务。(提供承诺)
(5)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時間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提供承诺),并附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全套“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出现查询截图与征询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代理机构现场有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6)响应方法定代表人:响应方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時間近3年内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提供承诺),并附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承诺函及截图须响应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出现查询截图与征询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代理机构现场有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公开信息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确定是否予以通过资格审查。
(7)在与民生银行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民生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未被民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征询活动。(提供承诺)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响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响应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提供承诺)
a. 与本响应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响应方;
b. 与本响应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响应方。
响应方应向征询方如实披露与本响应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响应方。征询方有权取消关联关系响应方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征询。
(9)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及征询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提交确认资料要求:
请收到本邀请函后,如确认参加,请提供以下文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1、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响应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等信息。
(3)现场文件领取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凯翔大厦南楼5029。
(4)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四、征询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時間:2023年2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华池街圆融时代广场民生金融大厦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2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华池街圆融时代广场民生金融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询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联系人:林女士、周先生、崔先生(监督人员)
联系方式:62569055、62569130
邮箱:suz-szjcw@cmbc.com.cncuijing@cmbc.com.cn
代理机构: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凯翔大厦南楼5029
项目联系人:顾凡键、王芹
电话:17315401989
邮箱:425167861@qq.com
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3日